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百姓事,就是事”
——孟村法院立案庭法官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侧记
作者:刘黎明 刘芳 苗青   发布时间:2015-06-18 13:46:23


    “大姨,我们是孟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您老伴在家吗?”

    “在家了,快屋里请,你看这么热的天还麻烦你们跑一趟,真对不住,老伴快倒水,法院的同志们来了!”

    “您腿脚不好,别麻烦了,我们是孟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今天上午是您给我们打电话说身体不好请求法院给上门立案吗?”

    “是的。说实在的我当时也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的电话,我没有想到,我打了个电话你们真来了,你们法院太为我着想了。”

    “那您的诉讼材料准备好了吗?看您腿脚不方便,如果没有准备好,您可以口述,我们让书记员给你记录在案也可以。”

    “……让儿子多回家看看我,对我态度好点,这就是我的诉讼请求。”这位退休老干部满眼泪水地诉了他与儿子之间发生的事。

    “您的诉讼请求我们已经听清了,并已经记录在案,我们回去后会尽快给你立案,我们也会与您的儿子尽快取得联系,做他的工作。你有什么事情也可以打我们的电话,我们会再来的。”

    这是一件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民事案件。目前,为了这起案件中的这位退休老干部那并不高的要求,立案庭法官正在积极教育和引导这位退休老干部的儿子改变对老人的态度。

    据悉,近年来孟村法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让群众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该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行便民举措,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节假日立案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方便当事人诉讼;让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地享受法院上门立案的服务。孟村法院法官秉持“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的主动服务意识,真正把当事人的事当成了法官自己的事,把当事人的困难当成了法官自己的困难,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法官们树立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司法为民精神,铺设了服务诉讼当事人的“绿色通道”,把真心实意,办好事、办实事,让有困难的百姓办事“零障碍”这句话落到了实处,真正诠释了孟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内涵。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