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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打造涉商维权“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5-06-17 09:32:48
本网讯(罗扬云 黄志军) 6月15日下午,执行和解结束时,申请执行人何某在调解室紧紧地握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罗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宁明法官高效办案,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3000元猪饲料款,宁明法官是我遇到办事效率最高的法官。” 何某与陆某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何某在宁明县某乡街上卖猪饲料.2013年8月,陆某到何某的饲料店购买一批饲料养猪,陆某支付何某部分猪饲料款后,尚欠何某32884元猪饲料款。此后,何某多次催陆某支付余下饲料款,但陆某拒绝支付。为此,何某将陆某起诉到宁明法院,要求陆某支付余下的32884元猪饲料款。经宁明法院主持调解,达成陆某自愿分批分次支付何某32884元猪饲料款的还款协议。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到后,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陆某履行支付义务。 案件受理后,罗法官立即打电话给陆某了解案情,及时通知双方到法院调解室主持执行调解。罗法官从诚信做人,友情可贵的角度出发,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由于说法有据,讲理深入,俩人当即达成协议:陆某当庭支付3000元猪饲料款给何某,陆某分批分次再支付余下的29884元猪饲料款给何某。 宁明县商业发达,街上商铺林立,每逢圩日,商贾来往如云。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起诉到法院的涉商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为高效化解各类涉商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宁明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打造涉商维权“绿色通道”,对起诉到法院的涉商维权纠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执”。与此同时,该院开设“午间法庭”、“圩日法庭”、“夜间法庭”审理、调解、执行各类涉商纠纷案件,向过往商人发放维权法律宣传手册,为商人提供维权法律咨询,引导帮助他们依法、理性维权,为辖区商业健康快速地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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