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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以“互联网+”方式提升执行质效
发布时间:2015-06-15 15:18:15
本网讯(赖征源 戴培凤)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平台,以提高司法执行的信息化、科技化和公开化为目标,不断提高对“老赖”的惩治力度,执行工作质效得到有力提升。 “互联网+拍卖” 6月9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宁化法院“店铺”又上架了16套拍卖标的房产。据了解,该16套房产为宁化法院进行第二次拍卖的标的,此次拍卖价格比第一次拍卖价格降低了约10%。 “司法拍卖平台上线一年来,本院上架标的物共计57件次,成功拍出房屋3套,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气焰,保障了申请人的债权,促进执行工作更好地开展。”执行局局长张仁华表示。 据了解,淘宝网司法拍卖流程包括:自由报名交纳保证金、出价竞拍、支付拍卖成交款三个环节。待上述环节完成后,到负责拍卖的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在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通过淘宝网信息平台,法院司法拍卖可以防止做到竞拍人信息零泄漏,有力杜绝恶意串标的情况出现。 “网络拍卖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参与拍卖过程。从最近几期的拍卖反馈,我们发现不懂操作、担心被骗成为意向竞拍人的主要担忧。为此我们在淘宝网均上传了《竞买须知》,并留下了我们的联系电话,意向竞拍人可来电咨询。”负责上述16套拍卖标的的法官表示。 “互联网+老赖”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全社会公布,并向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金融贷款、子女入学、交通出行、出入境等方面予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供全社会查询。 “失信名单在日常生活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失信人员不能向银行借款、不能乘坐动车、飞机。”张仁华局长表示。 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宁化法院还在城区LED显示屏播报失信人员名单信息。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资金融通,防范金融风险,宁化县政府将大力支持法院的失信惩戒,并拟通过“宁化在线”、宁化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媒体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 “互联网+阳光” 司法执行权必须有规范的管理才能保证执行工作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宁化法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构建执行公开网络平台,让社会公众及时、全面掌握案件执行情况,真正把执行过程“晒”在阳光下。 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公益服务号码。该平台将审判执行阶段的关键环节,如立案情况、承办庭室、结案信息等关键日志通过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发送提醒告知。目前,县法院不仅在12368平台公开执行工作,还通过其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媒介公开执行。 以往,执行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是社会群众反映比较普遍的问题。宁化法院多方运作,将执行工作推向阳光平台。该院将执行庭职责、承办人员姓名、办公电话等信息均已录入网站,及时将案件进展发送至当事人手机,便于当事人知道案件进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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