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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因公殉职民警盘点 媒体公开报道20余位
发布时间:2015-06-12 10:14:23
6月8日深夜河北肃宁县发生枪击案致四死五伤,包括肃宁县公安局政委薛永清在内的两名干警牺牲,6月10日薛永清的妻子跳楼身亡,接二连三的悲痛再次让人们把目光聚焦在民警殉职话题上。据人民网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今,已有20余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可能还有更多人的事迹因未能见诸媒体而不为人所知。 已知的殉职民警中,除了河北肃宁枪击案中牺牲的薛永清和袁帅,还有下班期间为制止数人斗殴而被歹徒捅了16刀的湖北民警刘勇,有为保护学生被失控货车撞倒身亡的山西交警贺冰,有执勤中被违章行驶的宝马车拖行近10米重伤不治的上海民警茆盛泉,有遭老扒手报复在商场门前被人连刺14刀的黑龙江民警刘国群,有怀揣住院单晕倒在岗位上的河北民警马喜林…… “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是和平年代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据公安部数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有1.2万余名民警牺牲、17万余名民警负伤。2010年至2014年5年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平均每年牺牲425人。2014年全国有393名民警牺牲,是近20年以来最少的一年。而仅今年春节期间,就有9名民警牺牲在节日安保岗位上。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负责人今年3月接受人民网与公安部网站联合推出的“平安中国”系列访谈时谈到,人民警察在打击刑事犯罪的时候,会与犯罪分子面对面地做斗争、做搏斗;在执勤、巡逻、盘查、治安检查时,也会碰到一些突然的袭击;由于违法犯罪在时间上、空间上的不确定性,公安民警的工作时间也是不确定的,常年加班加点,昼夜工作,工作、生活没有规律。这就无怪乎公安民警遇袭、受伤乃至牺牲、猝死都较为多见。 据悉,从去年五月起,民政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大幅提高人民警察优抚保障水平。根据《办法》,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中,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另外,为切实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项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通知》明确,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保险期为期1年,期满后以1年为期继续投保。公安民警被追认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因战)伤残的,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再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其中,烈士20万元,因公牺牲20万元,在职病故10万元,一级伤残27万元,二级伤残25.5万元,三级伤残24万元,四级伤残22.5万元,五级伤残13.5万元,六级伤残12万元,七级伤残6万元,八级伤残4.5万元,九级伤残3万元,十级伤残1.5万元。 据了解,下一步,公安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制度,为民警筑牢职业风险保障屏障,使民警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和温暖。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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