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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拿业主装修保证金拒还 法院调解维权
发布时间:2015-05-28 15:26:00
本网讯(李彦君) 近日,河北滦南法院诉讼调解中心调处了一起特殊的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维护了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由唐山瑞德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开发的滦南县都市佳苑小区早已竣工交付业主使用,但开发商撤离后,带走了一百二十三户业主交付的装修保证金拒不返还。经查实,该开发公司已在工商部门注销。无法退回装修保证金的一百二十三户业主,拒交物业费,并多次上访。经多方协商,业主们的装修保证金以债权转让的方式转移给滦南太安物业有限公司,抵顶了部分物业服务费。 今年5月,滦南太安物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山瑞德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123000元。许多业主来到法院,请求法院一定要找到开发公司,挽回太安物业的损失。 考虑到案件的敏感性和特殊性,滦南法院适时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诉讼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多方查找线索,终于找到开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并多次与其进行电话、短息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其到法院进行调解,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物业公司资金紧张的压力得以缓解,同时也为企业下一步物业服务费的征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业主和物业企业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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