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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法院:回归法官本位 院长带头办案
发布时间:2015-05-28 09:56:26
本网讯(厚晓蕾) 为进一步发挥法院领导示范表率作用,提升案件司法公信力,内蒙古区根河市人民法院继续加大院长办案制度,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均要参与直接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和群众关注的案件等。 根河法院院长以身作则,深入基层,亲自办案,先后到阿龙山、满归、金河等法庭巡回办案。一把手亲自审理案件,让当事人倍感领导干部对百姓事当自己事,亲自审理,再现亲民、为民、爱民,为民解决实际问题。院长这一走进基层审判法庭,一线审理案件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增强司法公信力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精神,不仅回归了法院领导作为“精英法官”的身份,而且也带动了全院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和办案质量效率,同时也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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