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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韶迅:搭建网络新平台深化阳光司法
作者:周韶迅 发布时间:2015-05-28 10:51:51
检务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更是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大数据、新媒体运用的突飞猛进,新媒体助推检察工作彰显的功能,早已被认知并成为日常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如何重视新媒体作用、搭建新媒体平台、发挥新媒体的优势,笔者结合南乐县检察工作实际,谈几点利用新媒体促进检务公开的做法。 一、重视新媒体作用,适应检务公开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司法公开作出重要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强调扎实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足以说明检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发展使司法活动日渐透明化,在新媒体时代深化检务公开,为检察工作务实发展、科学发展提出了更高价值追求。2011年以来,我院就将信息化建设提到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检察长牵头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了五年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督促、奖惩、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新媒体应用紧迫性、必要性认识。同时,邀请有资质的网络机构与本院专业技术人员一道编辑教材教程,按计划、分批次培训全院干警,营造人人重视新媒体应用、人人熟知新媒体操作、人人创新新媒体功能的良好氛围。四年来全院98名干警有28名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资格证,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检务公开新常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搭建新媒体平台,夯实检务公开新根基 构建载体丰富、反应灵活、功能齐全的一体化检务公开格局,依托媒体向外发布重要信息、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加大公开频率,全方位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是我院利用新媒体公开检务工作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院进一步完善“三网运行、一库管理、信息共享”的科技强检模式,“三网一库”也就是驻所检察远程监控信息网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网络、刑事诉讼共享信息网络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服务对象信息库。通过“三网一库”,实现了对监管场所、行政执法行为的全面监督和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的信息收集,同时也在线上公开了内容丰富的检务信息。目前,我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网络平台,与全县22家行政执法机关实现了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三年来共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7人,提前介入侦查重大刑事案件1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9人被批准逮捕。我院利用“两法衔接”网络平台立案监督的“2011.9.21”特大系列销售假烟案》,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精品案件”。通过远程独立监控系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通过对监控信息画面的回放分析,发现纠正监管人员违法违规30余次,下发检察建议20余次。预防职务犯罪监督服务对象信息库收集了全县各行业10000余名人员信息,实现了对全县所有单位的全覆盖。 三、对接新媒体端口,培育检务公开新动力 全面对接新媒体,2012年我院反贪、反读、民行、预防等八大业务科室全部开通了“局长博客”,民行部门积极创新网络新媒体的应用,利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信息网,建成了代理申诉网络平台,组建了法律工作者QQ群,建立移动飞信平台群发短信。三年来,民行部门利用代理申诉网络平台、法律工作者QQ群,添加好友6000余人次,发送普法短信1600余次,网络接待咨询群众380余次,通过网络新媒体依法为农民工成功讨薪500余万元。2013年10月份,控申部门在南乐县委、县政府官方网站“大河南乐网”上开通了“检务直通车”板块,实现了南乐检察门户网站与政府网站信息的互联互通,板块主要有:检务公开、理论研讨、廉政建设、法律法规、控申之窗、典型案例等视窗。开通近两年来,共网上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2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8件,收集举报线索36条。信息化新媒体平台的搭建,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拓展了空间、延伸了触角,培育了战斗力和保障力,走出了一条适合基层检察工作需求和发展的新媒体应用之路。 四、发挥新媒体优势,突出检务公开新特色 在加快和完善南乐检察门户网站、细化检察公开栏目设置的同时,借鉴先进院经验,部分业务部门开通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2013年10月初,我院预防局在新浪网上开通了“南乐职务犯罪预防”官方微博、微信平台,通过“微互动”、“微服务”、“微视频”等板块,发布警示信息、警示案例135次,接受预防咨询120余次。2014年2月份民行局、未检科也相继开通了“南乐民行”、“南乐未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并以精心设计的、包涵南乐检察文化特色的Logo作为头像图片,具有较高的辨识度。微博”、“微信”平台自相继开通以来,共发布微博、微信2800余条,内容主要涉及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执法规范、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宣传、贪污贿赂案件受案范围、控申部门举报受理等法制宣传知识,以及部分热点罪名解析、热点案件评析等,目前已有粉丝12000余人。通过微窗口及时、准确、权威传递大法治,向广大群众和网民积极宣传检察职能,公开检务工作,回应网友关切,网民关注度、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 五、整合新媒体资源,展示检务公开新作为 检察工作越公开,执法办案就越有公信力。2014年以来,针对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一是积极打造案件信息公开平台。2014年来,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载体,对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一律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对案件程序性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的查询,共接收刑事案件503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8条、法律文书64件。二是打造检务公开业务窗口信息平台。整合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只能,建成了“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设立了检务公开大厅,设置了法律法规宣传栏、触摸屏、LED屏等信息显示系统,实现了自助查询和信息咨询,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着力开发新媒体服务检务公开。我院在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固有平台的同时,进一步开发手机客户端、网上为民服务中心等新型载体,打造功能复合化、载体多样化、覆盖全面化和信息即时化的“南乐检察信息公开网”,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服务零距离”,全面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信息化网络监督。检察干警通过指尖微能量,传递检察正能量,让社会公众通过网络新媒体,近距离了解、关注、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我院通过重视新媒体、重用新媒体、重管新媒体,着力构建涵盖信息发布、查询服务、互动交流、发发宣传等多功能检务公开网络新平台,健全联系、引导、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南乐检察工作实现了科学发展、务实发展。在实现连续20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评比名列第一,2014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位列河南省2014年下半年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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