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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朋友开房吸毒“醒酒”被判拘役4个月
发布时间:2015-05-26 13:26:29
本网讯(胡振艺 高苗苗) 朋友酒后需要吸毒醒酒,男子帮其开房获刑。2015年5月14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章景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2月3日晚上,魏某和其几个朋友喝酒后打电话给被告人章景,要章景带其吸食麻古醒酒。章景便发短信给夏某让其帮忙在酒店开房间,因夏某说自己没有钱,章景便拿了400元人民币给夏某。后夏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开好了房间并把房卡给了章景。次日凌晨,章景和魏某等人在房间内吸食了麻古及冰毒。同日,侦查人员在该房间内将被告人章景及吸毒人员魏某等人抓获。经鉴定,在房间内查获的可疑红色丸状物及可疑无色颗粒状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被告人章景及魏某等人的甲基苯丙胺尿检结果为阳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景为三人以上人员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章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章景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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