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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法院推行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22 13:55:27
本网讯(彭小芳)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申请执行人有哪些重要的权利?执行案件进展中,申请人有权知道哪些内容?案款进入法院账户后,几个工作日内能够拨付到申请人账户?自5月1日起,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推行“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该制度要求,法院要在执行立案时一并向申请执行人送达“权利清单”。 “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将申请回避权、知情权、监督权、执行异议、复议权等重要权利进行了列举,让申请人在申请立案时就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该制度通过明确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让申请人能及时获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并能依法主张权利,获得权利救济,最大程度实现其胜诉权益。 权利清单的发放,在清楚列出申请执行人所享有的权利的同时,也是公开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的监督,促进阳光执行,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申请执行人知晓案件信息,清楚、明白自身权利,了解执行程序和执行工作,主动参与执行、主动行使权利,有利于提高其法律意识,通过正确的渠道和方式维权,有利于提升执行效率,也强化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倒逼执行人员规范执行行为,减少消极执行和乱执行,防范和杜绝执行领域的不廉洁问题。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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