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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法院对农机手进行法律培训护航跨区作业
发布时间:2015-05-15 11:28:44


    本网讯(卢震 方健)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在司法便民工作中,针对2015年全国“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即将开始的情况,深入辖区各农机合作社为农机手“充电”法律知识,为合作社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日前,该院民一庭法官深入桦南朝阳现代农机合作社解答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并对合作社社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针对农业机械规范管理和安全操作等问题,法官结合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黑龙江省道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培训班的社员学习热情高涨,结合自身工作岗位涌跃提问,与法官进行了良好互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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