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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频施暴 谁来监管这颗“非定时炸弹”
作者:于子茹 发布时间:2015-05-11 13:22:56
又一段暴力视频在网上传播,刺痛受众神经。 在这段视频中,一小男孩在街边扫地,突然一男子将小男孩踢倒在地,并不断踩踏其身体,之后拿起扫帚暴打小男孩,扫帚打断了又拿起撮箕打。事后警方通报,打人男子有精神病史。 近年来,精神病人施暴事件,对于中国公众来说,已不是新鲜事。2011年“机场刺母案”的嫌犯汪某,被司法机关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2012年上海外滩2名女子无端被刺丧生,凶手万某被证实有精神病史;2014年,广州一名六岁男童因被一名女精神病人连捅两刀……这些仅仅是闻名全国的案例。 而现实中的一组数据,又让人不得不重新审视精神病人的监管问题。据媒体2013年相关报道,我国各类精神病患者人数超1亿人,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超1600万。然而,现实中,真正有危险的精神病患者,不少人得不到收治,相当一部分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成为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非定时炸弹”。 尽管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其造成的后果就该由无辜的受害者来承担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制定法律的出发点是对精神病人的宽容对待,而不是其故意施暴行凶的挡箭牌。 2013年实行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但仅靠一部纸面上的法律是不够的,对于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监管体系要加快建立健全,更重要的是,与之对应的责任体系也应该更加完善。 然而,对于精神病人的监管,目前,呈现出一种家庭监管有心无力、社会监管不足的现状。 对于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政府一般采取强制医疗的方式,但也是有前提条件,即“在必要的时候”。什么是必要的时候,缺乏明确的界定。由于没有具体标准的厘定,从而致使很多情况下,一些可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就处于“自由状态”。 同时,一般情况下,精神病患者的病耻感高,很多精神病患者选择不去医院治疗,而他们的家人更是害怕,街坊邻里知道自己家里有精神病人投来的异样眼光,因此都会隐瞒实情。隐瞒,意味着逃避社会监管,这也就为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最后,作为病患家人,毕竟是有亲情羁绊,难免会“放任自流”。如此一来,不少精神病患者只能“自己监管自己”。 面对一起又一起的精神病施暴事件,我们不能只是围观、感叹,而应该重视、消除隐患。防控精神病人施暴现象,监管是重要的一步。因此,家庭、社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联动,担当起监管精神病患者的责任。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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