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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璀琳:打造过硬队伍 规范司法行为
作者:朱璀琳   发布时间:2015-05-08 10:06:44


    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为政之要关键在人。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从以学增才、以德育才、以章立才入手,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品德高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从而达到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

  以学增才,提升规范司法能力。学习,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干警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前提。歌德说:“人不光是靠他生来就拥有一切,而是靠他从学习中所得到的一切来造就自己。”众所周知,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每一条信息、规范每一个司法行为、贯彻好每一项政策,不但需要掌握这些工作的处理办法,还要对这些工作涉及的相关知识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这样才能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才能保证质量,才能使工作出成绩、出水平。试想,假如一名检察官连最新修改的一项法律法规或出台的司法解释都没能很好掌握,如何能办理好手中的案子,又何谈做到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领导带头激励学习。不可否认,我院很多干警在学校学到了比较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众多干警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但院党组深知这些知识、经验和阅历对于做好日新月异的检察工作来说,还是不够的。今年,针对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院领导主动带领各分管科室的同志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规范司法行为出台的各项政策等,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查漏补缺、分享学习成果、谈心得体会,达到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提高的目的,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二是出台政策鼓励学习。出台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和《在职人员参加司法考试管理办法》,对取得硕士学位人员,报销70%的学费,目前,共有8名人员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并享受到了这一政策优惠;对参加全国司法考试人员,给予不少于一个月时间的复习假期,2006年以来新招录人员中,除一名非法学专业新进人员外,所有新进人员已全部通过司法考试。今年,我院又统一为全体班子成员购买了一系列办案专业用书,并为购买专业书籍学习的干警报销部分费用。

  三是营造氛围促进学习。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难点,制订学习计划,优化学习内容,强化业务考核,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提高综合素质的学习培训,深入推进庭审观摩、案件评议、质量评查、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去年以来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51人次410天,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18次,全院集中学习15次,并坚持每周五下午各科室集中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笔记、有心得、有体会、有收获。全院上下形成了一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了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履职尽责和规范司法能力。

  以德育才,强化规范司法自觉。才为德之资,德为才之帅。“富而无德不仁,官而无德致乱。”“不恐智不达,唯恐德不修。”“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弥补不了道德的缺陷。”只有具备良好从政道德的检察干部,才会真心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会对人民群众满怀真情,才会在大是大非面前清醒坚定,才会不断强化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干警的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从政道德建设,促使干警以高尚的道德品行约束自己,以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

  一是文化育检,建立文化走廊以文化人。“百姓心中有杆称,孰重孰轻最分明;百姓心中有盏灯,光明一方,洁白一生”、“洁廉为心,忠信为仗;文章在册,功德在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这些悬挂在我院每个楼层墙壁上的格言警句,形成别具一格的文化走廊,时刻提醒广大干警务必“一身正气人品如山,胸怀似水任劳任怨”。

  二是弘扬正气,不让“老实人吃亏”。老实人中规中矩,从不逾越法律、纪律、道德的底线;老实人不在上级面前说大话、表雄心,却能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老实人不向上级提个人要求、不计较个人得失,却能以大局利益和人民利益为重,做到始终如一踏实工作。对这样的老实人,院党组秉持一种态度:要让他们成为一道风景、一束标杆、一面旗帜。2012年至今,我院有22名“老实人”被提拔重用为副科以上干部和中层干部,弘扬了正气,发挥了很好导向作用。

  三是示范引领,发挥身边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多年来,我院十分注重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全院干部职工,在全院上下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如开设“道德讲堂”、举办“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讲座、常态化开展评选、表彰、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等。干警分别荣获了“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全市“龚全珍式好干部”等称号。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对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出色完成检察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章立才,健全规范司法措施。人一旦离开了制度监督,就容易得意忘形、利令智昏,做出损人害己的事情。我们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分析容易滋生司法不规范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司法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减少漏洞。

  一是完善制度。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多年来,我院不断推行检察工作运行管理精细化,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流程清晰、运转有序的检察工作格局。近期,我院对检察业务、政务、事务工作三个方面原有36项内部管理制度作出了进一步修订完善,从严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执行廉洁从检、依法从检、文明从检各项管理规定。同时,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围绕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如,我们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行相关业务部门建立“涉案款物处理审批台账”、办公室(财务)建立“涉案款物明细台账”、案管部门建立“涉案款物收送登记台账”、监察部门建立“涉案款物监督台账”的“四个”台账工作机制,保证涉案款物在扣押、登记、入库、保管、出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管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不折不扣执行。

  二是狠抓落实。管理学上有个观点:三流的点子加一流的执行力,永远比一流的点子加三流的执行力更好。为狠抓制度落实,院党组以锲而不舍、求真务实的作风,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精神,凝聚抓落实的力量,铆足抓落实的劲头,提升抓落实的水平,研究抓落实的办法,切实改变有部署无落实、有安排无检查、有过错无追究的现象。在抓落实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制定出台的《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检查工作规定》对每项制度执行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规定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对容易“起伏”的工作反复抓、抓反复,多搞“回头看”。同时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依据,严肃查处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敢于瞪大眼睛批评,让厚脸皮下不了台,努力防止制度形同虚设,确保制度强化不“墙化”,切实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由于制度完备且执行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全面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了制度支撑。

  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规范司法行为才能保障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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