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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法院成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4-23 15:15:26


    本网讯(王希玉 万旭平)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成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全面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庭审安排、培训教育等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据了解,该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通过建立案件台账,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数量、工作表现、审判纪律、参加培训等内容进行适时记录,作为年终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依据。此外,还以图板上墙的形式,明确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职责、人民陪审员职责及陪审操作流程等,做到职责明确,陪审工作直观化,确保陪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办公室由政治处负责,由人民陪审员轮组值班。

    为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案件工作,该院注重把诉前调解纳入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之中。同时,明确规定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主审法官必须做到案前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充分了解案情,即事前了解;必须做到庭审过程中主动与人民陪审员进行意见沟通,即事中沟通;必须做到案后主动让人民陪审员对案件裁判结果进行情理评价,即事后评价。

    “这样既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又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心,杜绝了‘陪而不审’现象的发生。”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吕聊生如是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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