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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推进“一村一法官”为群众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4-16 17:27:55
本网讯(罗兢 陈制) “你们在这里设立联系点,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过去打官司,要跑好几十里路到县法院,而如今,邻里间发生了纠纷或要咨询法律知识,足不出村就能解决”。4月15日,在湖北省南漳县板桥镇河口村法官服务联系点的调解室里,邹大姐一边拿着执行款,一边高兴地跟法官说。 南漳县地处山区,群众打个官司往往要跑上几十里地。面对这种现状,南漳法院学习陕西富县经验,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法院干警深入到驻村联系点,通过了解社情民意、指导基层调解、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法律宣传等方式,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带动法院工作的整体提升。 “一村一法官”活动,由驻村法官深入发案30件以上的村组(社区)设立法官服务联系点,每个驻村联系点专设一名法官,并将驻村法官的主要职责以及照片、姓名、职务、手机、办公电话在醒目位置向村民公布,方便群众能够在需要时及时与驻村法官取得联系,并做到“八统一”,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司法公开、统一便民联系、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工作纪律、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服务标准。所有驻村法官通过定期开展法官“四进”、“法官说法周”和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征询意见、访贫问苦等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水平。另外,南漳法院还建立起跟踪督察机制,及时通报各部门驻村法官的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法官工作绩效考核。 截至4月中旬,南漳法院共设立社区法庭12个,巡回审判点76个,110名干警深入驻村化解矛盾纠纷230起,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宣传43场次,按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梳理归纳意见、建议12条,为3个村集体提供帮扶资金1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5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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