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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凯:四项举措构建新型良性检律关系
作者:赵志凯   发布时间:2015-04-15 10:16:38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加强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的沟通联系,着力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相关做法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社会各界赞扬。

   切实转变理念,着力增强检律互信。虽然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形成了控辩式的审判方式,明确了控辩双方平等法律地位,彰显了程序正义的核心价值,但是受传统司法理念、模式、方法等的影响,一些检察人员不愿放弃纠问式审判方式中检察机关的相对主导地位,还是自觉不自觉地习惯于把控辩双方地位对立化,导致律师的阅卷、会见和调查取证等核心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为此,我们认真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尤其是两级检察院的班子成员、司法办案的一线干警,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检关于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从而在司法理念上自觉确立律师和检察人员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识,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代大背景下的检律新型互信,自觉尊重、支持和保障律师的各项执业权利,努力做到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

  注重创设机制,着力推动检律互动。不断加强和完善相关机制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检律良性互动的一个根本途径。为此,我们与南通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办法》《关于在检察环节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益的会议纪要》《关于加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探索建立律师满意度评价、律师接待回访反馈、律师控告及时调查“三项制度”,以倒逼方式细化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即紧紧围绕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保障重点,在司法办案的转段环节、重要节点,适时向律师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律师对司法个案和整体工作的评价,并及时梳理存在问题不足,以此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整改内容;随机确定回访案件,通过电话、信箱、邮件等途径,不定期回访相关律师,着重了解承诺事项办理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律师的控告,并探索建立检察人员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违法违纪行为。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向律师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提出申请事项的律师进行回访,并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即知即改,使得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整体满意度评价达到了99%。

  突出解决“三难”,着力实现检律互赢。针对律师普遍关心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三难”问题,全市检察机关首先坚持从自身找原因、寻对策,切实通过规范司法办案流程,实现自身更加严格规范司法、律师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的互赢效果。为此,我们积极督促相关办案机关和司法办案人员严格执行“侦查阶段必须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等规定,同时创设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控申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努力为律师等群体提供一站式、便捷化服务。例如,专门开设“律师接待”窗口,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全程跟踪处理和反馈情况,并要求在律师申请材料或事项移送承办部门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要向律师反馈初步办理情况;明确由“案件管理”窗口统一负责提供律师阅卷服务,不仅要求即收即办,不能即时安排阅卷的,要按照法律规定在3日内确定阅卷时间,同时提供网上和微信预约阅卷服务,而且采取提供速拍、扫描、复印、电子卷宗拷贝和打印等多种阅卷方式,并专门购置高速扫描仪,创新开展电子卷宗、刻录光盘等服务方式,让律师根据需求随机摘选刻录,实现律师阅卷的数字化、信息化。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和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同时建立“第二承办人”制度,即对于律师提出收集、调取证据申请的,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对于确实因申请调取的证据未收集,或者与案件事实没有联系决定不予调取的,以及不许可律师向被害人及其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的,必须要向律师说明理由,切实防止律师申请事项被推诿或拖延。从自身统计和律师反馈的情况看,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和侦查监督等部门,坚持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公诉部门对所有委托律师辩护的案件,全部依法听取律师意见并记录在案,提出书面意见的还附卷在案,有力有效保障了律师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合法执业权利。

  积极加强协作,着力促进检律互长。切实提升检察机关自身司法办案能力水平,是引导检察人员自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必由之路。为此,我们注重建立与律师协会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促进业务工作交流和业务知识互补。如在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时,双方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学术交流、情况通报、交流会商、定期座谈等活动,共同促进提高能力水平,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积极邀请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公开听证答复,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在检律双方官方网站开设专栏,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互通情况、加强交流,及时会商解决问题,既保障了律师的知情权、监督权,又实现了检律双方的互学共长、共同提高。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律师和检察官辩论赛、律检论坛、授课培训等活动20余次,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和答复8次。在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还邀请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指定监视居住、讯问询问、律师权益保障、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处理等司法“顽症”深入交流研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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