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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送法进校园 青春伴法同行
发布时间:2015-04-13 10:58:08
图为该院法院与学生交流 本网讯(石慧) “中专生的年龄一般都在十六七岁,正值青春年华。如果因为不懂法而误入歧途,一生都将为之付出代价。”山东省滕州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王岩说。“五四”青年节前,该庭组织法官到中专学校,针对在校学生特殊的年龄阶段,结合审判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并与同学们现场互动,解疑释惑,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自觉抵制外界不良诱惑的能力,受到了师生的欢迎。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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