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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财物被判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5-04-10 11:55:39
本网讯(曹友喜 陆前进) 几个人夜间明目张胆的进入民房进行盗窃,猖狂行为最终给自己带来沉痛的代价。2015年4月7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薛成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一万零五百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13日2时许,被告人薛成刚伙同代某某、门某某、张某某驾驶皖SF7773号轿车到蒙城县许疃镇赵集街村民刘某在建房屋中,将停放在该房中的飞彩机动三轮车及三轮车上的七头生猪盗走。2014年4月25日夜,被告人薛成刚伙同葛某某(另案处理)到涡阳县龙山镇十里邹行政村陈某某家,挖洞进入屋内将六只羊盗走卖掉。案发后被告人薛成刚与葛某某赔偿陈某某14000元。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16620元。 另查明,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成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薛成刚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其案发后能如实坦白犯罪事实,主动赔偿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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