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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法院发挥“联调员”优势诉前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5-04-10 13:27:13


    本网讯(齐江涛)  “感谢郾城区法院的法官,感谢‘联调员’,想不到俺的案子不到半天功夫就在家门口解决了,俺没花一分钱,没跑冤枉路......”4月8日上午,在案件回访活动中,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的刘大妈握着郾城区法院李法官的手有道不完的感激。

    今年3月份,郾城区孟庙镇的刘大妈因土地承包合同与老李家发生纠纷,立案庭考虑到案情简单, 建议当事人暂缓起诉,法官及时与案发地乡镇、村委会的“联调员”联系,引导当事人与“联调员”见面。在法官和“联调员”三个小时的耐心疏导下,当事人刘大妈与老李两家冰释前疑,握手言和。

    近年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坚持“整合力量,多元调解”的原则,拓展“调解链条”,动员和聚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调解,形成“法院主导、各方互动、群众受益”的调解格局,使大量的社会矛盾在诉前得以有效地化解,极大地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

    强化业务指导,拓展调解途径。该院与区司法局联手,与辖区乡镇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办、各社区、村(居)委会挂上钩,设立“联动点”,在每个乡(镇)、村聘请有较强分析能力和民事协调能力、威信高、人缘好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和致富能手担任“联调员”。“联调员”们常到村巷走一走,常到农家看一看,常进家庭听一听,看到陋习说一说,碰到纠纷劝一劝,遇到困难帮一帮。

    挖掘社会资源,延伸“调解链条”。该院动员和聚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调解,特别是对邻里矛盾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涉及孤寡老人、病残等特殊群体的纠纷等,积极邀请当地司法民调人员、村干部、有威望的长者、当事人的亲朋、长辈等,作为“助理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并会同民政、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和组织协调化解,使此类纠纷在诉前就得以化解。

    据统计,该院今年共引导当事人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组织先行处理的纠纷达160起,诉中邀请“联调员”联调结案147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平均结案周期仅为14天。同时,该院涉诉信访案件、恶意诉讼案件也明显减少,大大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初步实现了“小纠纷不出乡镇,大纠纷不出法庭”。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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