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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务信息公开,剑指哪些“病灶”?
作者:于子茹   发布时间:2015-04-08 14:21:55


    一道高墙,隔开了两个“世界”。高墙外的世界,自由而熟悉;高墙内的世界,神秘又陌生。然而,服刑人员吸毒、伪造假资料减刑、花钱赎身……一些乱象间或曝出。

  有人说,这些监狱的乱象是监狱的狱务不透明造成的。为了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司法部日前印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公开监狱执法、管理过程中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结果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热点内容。

  那么,狱务公开的这些信息将会整治哪些监狱乱象?

  《意见》剑指高墙内的腐败

  监狱的那堵高墙,并没有完全成为腐败的终结者。高墙内,腐败行为依有存在,而且与监狱管理者手中的权力紧紧纠缠在一起。

  罪犯通过贿赂监狱管理者,获取保外就医、减刑假释即是情形之一。减刑假释,这一在司法中原本人性化的政策,却在权力寻租的诱惑下,变成了部分有钱、有权人逍遥法外的通道,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破坏。

  针对此,《意见》以公开的形式,明确了需要公布罪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监狱向人民法院提请罪犯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内容。此外,《意见》也要求须公开罪犯获得表扬、记功或物质奖励等奖励的条件和程序等与减刑假释密切相关的信息。

  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助于遏制权钱交易的发生。

  信息公开保障服刑人员权益

  服刑人员的一些权益容易被忽视。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刘仁文撰文指出,“一些监狱把‘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变成了‘生产第一、改造第二’。”部分监狱为了经济利益,迫使服刑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

  针对此类现象,《意见》用信息透明对服刑人员权益加以保护。诸如罪犯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有关情况;罪犯劳动项目、岗位技能培训、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有关情况;罪犯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有关情况等与服刑人员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情况,《意见》都明文要求必须予以公开。

  此外,除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外,监狱还应公开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方式和途径。《意见》还要求监狱必须向罪犯近亲属公开有关罪犯的个人服刑信息。

  打破监狱“雾里看花”

  “洗澡死”、“噩梦死”、“洗脸死”……一些监狱和看守所内曾曝出的“离奇”死亡事件引发关注。狱务公开不仅让阳光“照进来”,同样也让内部情景“映出去”。

  《意见》的出台,不仅进一步深化了狱务公开,而且还让外界更加了解服刑人员的改造。随着罪犯获得表扬、记功或物质奖励等奖励的条件和程序公开、罪犯受到警告、记过或者禁闭等处罚的条件和程序公开以及各项监狱内部规定的公开,促进了外界对监狱的了解,公众对监狱的认知不再只是“雾里看花”。

  用透明监督个别监狱内管理不严

  今年年初,黑龙江讷河监狱震惊了全国人民。其中一名在押犯诈骗7名女性钱财,并胁迫一名警察妻子入狱与其发生关系。类似情形的发生,与个别监狱内执法人员松懈有分不开的关系。

  有业内人士透露,环境的封闭,使得监督的力量难以渗入。司法中的人性化政策被部分人别有用心地加以利用,造成了监狱内部乱象丛生的局面。

  针对此,规定以公开的形式,强化了监督与问责。

  在监督规范执法管理工作上,《意见》规定应公开监狱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要求公开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管理工作进行举报投诉的方式。同时,监狱须公开对执法管理重大事件的处置及调查情况。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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