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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大体系确保纠纷解决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04-07 10:45:10


    本网讯(赵鸿江 宿伟光)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在全力打造全网解决纠纷模式过程中,除注重硬件的夯实外,更注重软件的应用。为此,该院构建行政协调联动体系、民商诉调对接体系和执行互助威慑体系的三大体系,及时化解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

    利用行政协调联动体系,及时化解热点问题。密山法院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研究制定《密山市司法、行政联动工作意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涉及行政单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案件,由法院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还建立了以委派调解、特邀调解为辅助的工作体系,法院、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相互委派人员进行调解;或者联合邀请案件当事人信赖的单位领导、同事等人员参与调解,将纠纷消化在诉讼前和执行前。

    利用民商诉调对接体系,及时化解重点问题。构建以诉前指导调解、诉中邀请调解和开拓委托调解为主要内容的民商诉调对接体系。成立指导调解小组,积极在诉讼前指导调解;在诉讼中,邀请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参与案件调解;在当事人愿意接受委托调解的情况下,将案件委托给民间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通过民商诉调对接体系,该院共调解民事案件200余起,商事案件150余起,不仅提高案件的调解率,而且也减少纠纷的诉讼率。

    利用执行互助和解体系,及时化解难点问题。推行执行互助和解机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和解活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执行和解活动、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有力措施,搭建执行和解的有效平台。在执行过程中邀请当地群众代表参与,发动群众力量,开展现场和解活动。开展执行互助工作以来,经执行和解结案的共243件,和解率达66.96%。针对逃避执行的当事人,联合银行、房产、车管等多部门,实施“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制度”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形成金融互助执行、农民工互助执行、不动产互助执行和跨地区互助执行为核心的执行互助威慑体系。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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