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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法院组织法官开展“庭审互听互评”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02 15:39:37


    本网讯(王景海)  为发挥庭审在审判中的中心地位,真正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对一线业务法官庭审状况进行摸底调研,发现庭审的作用在基层法院审判中的中心地位并未凸显,一些影响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庭审不规范行为仍普遍存在。为有效解决问题,海港区法院从近日起,组织全院全体法官开展“庭审互听互评”活动,通过互评、互学,不断提升法官庭审质效。

  坚持庭审活动全员参与。以业务庭为单位,由分管院领导组织带队,要求每个法官开一次公开庭审,未开庭法官全部参与旁听和评议。已经开观摩庭审35人次,参与评议人数148人次。

  坚持庭审案件随机选取。在旁听案件选择上,坚持现场旁听与旁听庭审录像相结合。组织现场旁听15次,观看庭审录像11次,均从案件审理排期表上随机选取,并且不提前通知庭审人员,让庭审过程真实反映庭审人员的庭审指挥控制能力、争点归纳总结能力、证据认证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确保将审判人员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到位、评议到位。

  坚持庭审评议方式创新。评议时间选择在庭审结束后随即进行,点评人结合庭审录像回播,逐一点评庭审优缺点,由于时间临近,参与者对庭审过程和案件案情均为熟悉和了解,增强了点评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让被点评人印象深刻。在评议内容上,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原则,既注重对庭审程序流程节点的审查和把握,也注重法官组织推进庭审进程、举证责任分配、证据分析认证等案件实体审理过程的评议。    

  坚持庭审评查结果运用。将法官个人的庭审评议意见整理归纳,记入法官业绩档案的同时,发送给庭审法官,促进法官彼此相互学习提高。每半年开展一次庭审评查活动,将庭审评为不合格、合格、较好和优秀四个档次,并将评选结果作为法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树立好庭审标杆,将优秀庭审视频挂放在法院内网上,供全院干警学习借鉴,激发干警学习热情,形成全院庭审技能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开展庭审互听互评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助于及时发现法官容易疏漏的庭审细节问题,锻炼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规范法官的庭审行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从而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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