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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开展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02 10:32:34
本网讯(周淑芳 程佳喜) 4月1日,当事人郭某从法官手中接过调解书后,在“当事人评议法官意见表”上郑重写下:“从立案到审理,法官清正廉洁,务实为民,这是我的亲身感受。” 法官行为是否规范,当事人最有发言权。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为契机,开展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让当事人为法官行为“画像”,以此增强法官队伍的廉洁意识及为民司法理念。 该院规定,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的评议内容包括庭审规范、法律文书规范、执行规范、案件是否超审限、是否公正办案,是否接受吃请或当事人的钱物、有价证券,是否违规收费,是否介绍代理人等。据了解,该院每一季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促使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真正成为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和畅通信访渠道的重要载体。对反映存在问题的法官,经调查核实后,予以严肃处理。 据悉,该活动开展以来,有力的促进了法官廉洁、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量。一个月共发放《当事人评议法官意见表》70余张,电话回访当事人17人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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