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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就地”审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3-26 16:36:12


    本网讯(江洪 程佳喜)  为了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审理赡养案件采取“三就地”。

    针对赡养案件的特点,该院采取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对年老体弱不便到庭的老人安排在案发地审理,并选择典型案例就地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养老意识。对赡养案件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

    在审理赡养案件中,法官怀着真挚的感情,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老年当事人。做到热心接待,专心倾听,细心答疑,诚心调解,耐心疏导,公正处理,全力为老人家安度晚年提供法律服务,使老年人真正感受到法律亲情和温暖。

    该院把调解贯穿于赡养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做到立案调、审前调、审中调、审后调。对赡养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尽可能速裁,采取邀请当地司法协理员及涉案当事人家族中有威望的人士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倾力调解,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挽回亲情。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赡养案件7件,巡回审理5件,调解撤诉率85.71%。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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