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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法院“点对点”系统为“老赖”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5-03-19 15:31:51


    本网讯(孙兵)  执行程序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于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年初,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努力提高财产查控效率。

    转变思维——变单打独斗为众家协助

    当前,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现象相当普遍,而过去法院执行工作相对“原始”,需要跑银行、国土、房管等单位查询,但执行“老赖”常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快速转账的便利条件,与法院周旋,逃避执行。“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的建设,大大提高了执行查控效率,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该院前期准备、技术配套、人员设置已经全部完成,并将在3月底前实现与吉林省高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接运行。届时,法院将与国土、工商、银行、车辆管理等协助单位建立专线连接,实现司法查控联通互助,全面改变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

    转变方法——变面面模式为点点模式

    “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坚持“保密、依法、效率”原则,改变过去“面对面”查询、冻结的传统方式,为快速获取执行财产信息,高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力反制规避执行行为创造了有利条件。专职人员通过向吉林省高院的专线网络发送请求,就能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房产、出入境、户籍等信息,不受时间、地点等限制,既节省大量人力、物力、时间成本,又极大提升了执行财产查控质效和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突破“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财产难动”这些制约法院顺利执结案件的“瓶颈”。

    转变意识——变推诿躲避为主动履行

    充分发挥“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配合作用,逐步掌握执行工作的主动权。一方面,运用“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对有银行存款的及时冻结扣划;对有房产、车辆的及时查封拍卖,确保第一时间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增加失信成本,彻底阻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在融资、消费、出境等方面的活动,极大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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