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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如邹碧华
作者:汪文俊 发布时间:2015-03-11 15:01:27
一位法官、一位法院领导干部因病去世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引起广大司法界人士强烈反响,甚至引起党的总书记习近平同志的高度赞赏,他就是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总书记说: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持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邹碧华是何人物,有多么伟大的壮举,创造了什么丰功伟绩,赢得群众的肯定,得到领袖的赞扬。3月2日聆听了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一切有了答案。 邹碧华同志是中国法治史中的里程碑人物。我们正在进行的依法治国进程,是从历史、近代和现代成功和失败的经验中取得并得到执行落实。在历史和现实中从不缺少理论家和实践者,理论家讲的分析的是事物发展规律性、重要性、原则性,实践者强调是经验过程、事物发展结果以及所遵循的流程。两者往往是相差甚远,甚至相互抵触。一位伟大的法学家处理不好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一名资深的法官能够熟练审理处理好各类案件,但黯然不知道成功背后逻辑关系。说邹碧华同志是现代法治史中的里程碑的人物,就是基于他很好解决理论和实践脱节分离问题,作为一名学者,他传经布道、著书立说,作为一名法官他审判案件、定纷止争。在他生命中燃烧着两团火,一团是对当事人的真情和每一起案件背后事实真相,一团是法官和事业关爱和奉献,他用深邃理论素质和价值判断指导所有参与司法过程中人员,遵从法治,坚守法治,将法治理念从一人一事中切入肌肤,诠释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让每一名法官从审判中感受到职业尊荣,他生前的法官同事说“邹院长在长宁法院的4年,是我们重拾梦想的4年,是重燃激情的4年”。这句话足以证明他将遵从坚守法治的意义之火重新点燃,也是对之前轻视践踏法治的否定。说他是里程碑式的人物,就是因为他用自己的言行改变了人们对法治尊崇。 向邹碧华学习,学习他什么?邹碧华生前说“我不能改变世界,但是我可以改变我周围的部分世界,我不能改变周围所有的人,但是我可以改变周围一部分人。”这个世界为什么要改变,周围的人为什么要改变,改变什么?我理解的是这个世界还有许多无规则、无秩序,周围的人还有许多不遵守规则和秩序,更有甚者不遵守法治,他用生命告诉我们一个懂得尊重职业的法官,才能拥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一个拥有正确价值观的法院,才能拥有不断前行的力量。邹碧华用其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理想事业,什么是法院的正确价值观——公平正义、崇法尚德,两者结合,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邹碧华生前所从事工作和一切让我感悟到他另一个闪光点,也是里程碑的转变,他将法院管理的理念从一般的管理中独立出来。管理是科学,法院管理是一门学科,如果他不逝世,我想在他的推进和感召下,法院管理理念将迅速改变。多年来,从来没有人像他从对法治的信仰、法律的尊崇、法官的尊荣、当事人尊敬的角度来诠释法院的管理。作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不光是学习他的精神,光有精神,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更重要的是学习他的务实行动、一言关怀改变一人情绪,一事解难关注社会对法律的认识,一言一行一事长期积累起来改变人的价值观、单位的价值观。他说:“领导能力意味着凝聚力和战斗力”,可见,他对“领导”的理解不是权力和地位,而是一种责任和要求。他说:“管理能力代表着质量和效率”,他将管理提升到科学本质的要求。作为一名普通法官,学习邹碧华爱岗、精业、敬业,他从一名书记员做起,和我们一样,但他迅速成长,定格于上海高院副院长,不是仅仅行政职务的升迁,更是他精业、敬业的肯定。从本科毕业到硕士、博士、学者这是他精业,我们没有,是他的时间充裕,还是他享有特权,我说都不是,是他对职业事业的尊崇,他办理很多具有指导性的案件,我们没有,这是智慧技巧的结合,他是一位值得我及所有信仰法治的人崇敬的人。 (作者单位: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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