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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与董小姐的那点事
作者:朱翃 李舒 傅勇涛   发布时间:2015-03-09 08:55:55


    “立法法是一部‘管住法律’的法律,又不管衣食住行,那跟我离得相当遥远啊!”新华社发布客户端上刊登了“立法法修正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新闻,网友董小姐一边美甲一边嘀咕。她惦记的还是兜里的钱、出行的车,“这才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生活”。

    殊不知,新立法法看似在“庙堂之高”,却覆盖“江湖之远”。在听了代表委员和专家的解读后,董小姐才发现最初的想法有点“弱”。她关心的工资、出行那些事,立法法还真的都管得到。不信?请往下看……

    从百姓钱包掏钱要依法

    身为有车一族的董小姐,每月的油费不菲(有没有同感?)。不久前,政府部门上调了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费税,间接导致汽油、柴油价格上涨。董小姐算了账,每个月又要多出几十块钱油费了。

    虽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消费税针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的消费品征收,但“真金白银”脱手而去,让董小姐心疼。什么时候才能把征税、增税纳入法律程序,真正实现税收法定、依法治国呢?(是不是你也这么认为?)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3月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当中,就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税收专属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税收基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等。

    【专家解读】曾参与立法法起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说,此次立法法修正将税收一项单列出来,有力地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我国现行的大部分税种都是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暂行条例来制定的,当时是出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没想到,有些部门顶着“摸着石头过河”的名义“光摸石头不过河”:一些暂行条例一“暂”就是20多年。

    应松年说,这次修改立法法,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今后就要加快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的步伐,以后凡是开征新税的,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凡是要对现行税收条例进行修改的,一般都要上升为法律;其他的税收条例,要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地上升为法律。总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听了这些,董小姐甜甜地笑了。

    限行、限购也要依法

    董小姐遭遇过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听说相关部门要将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她有点不开心:私家车是合法收入买的,符合安全、环保等上路要求,也按照各种要求缴纳了税费保险;自己有驾照,凭什么说不让开就不让啊?(给力!是不是想给董小姐点个赞!)

    董小姐的闺蜜“更惨”。之前当地政府表示不会对车辆进行限购,可是某天下班前突然宣布“小汽车限购”,发布消息后两个小时就立即执行。董小姐闺蜜“直接哭晕”。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机动车限行、限购、限外可以认为属于“城乡管理”的职能,当然具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性质,今后实施这些行为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说,控制政府这类行为,不仅应在权力上控制,更应注重程序上的控制:要通过网上讨论和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征求当地社会公众的意见,要认真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研究论证等的分析审查。

    立法法研究组成员、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还告诉董小姐,这次立法法的修正中新增了一个违法审查反馈机制,如果老百姓觉得哪个法规违法,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申请,可以得到审查结果的反馈。

    听了这些,董小姐甜甜地笑了。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董小姐说,我相信政府出台很多政策意见的本意是好的,“但鞋子不能比脚小,勺子不能比锅还大,不是吗?”

    实用主义不能替代依法行政,立竿见影不能替代程序正义。法律是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有了新修订出台的立法法这个“紧箍咒”,才能遏制和去除法律中模糊的表述、部门的利益,使法律真正成为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力武器。这是董小姐的想法,你是不是也这么认为?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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