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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法院司法公开跨入“微时代”
发布时间:2015-03-05 10:10:10


    本网讯(魏大为 刘睿)  每天早上八点钟,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周永恒就提前进入办公室,打开枣庄中院新闻网页,查询浏览法院相关新闻信息,登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更新法院新闻信息。日前,周永恒正在忙着申请认证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朋友圈推进司法公开,宣传介绍法院工作。

    自2013年8月开通新浪官方微博以来, 枣庄中院就注重打磨这把司法公开“利器”,平均每天更新2-3条官方微博,转发上级法院最新指示,进行庭审直播,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该官方微博已转发微博信息1441条,有31544名粉丝。   “仅最近一周,就有8003个博文阅读量。我们紧跟自媒体时代潮流,走进了‘微时代’”,该院副院长吴修国自豪之余也感慨新媒体的传播魅力。

    为践行司法公开理念,该院已经通过政务网站、官方微博、电子触摸屏等技术手段,向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手机短信服务平台也在筹建中。据介绍,中院已经实现高清数字化法庭全覆盖,基层法院科技法庭覆盖率也已经达到70%,实现了对庭审全程监控、同步录入和同步传输。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审、执结的案件都形成电子卷宗,将与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实现同步录入,同步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办理进程。该院还加大裁判文书规范上网力度,截止目前,中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裁判文书2223篇,文书公布率113.1%,位居全省前三位。当事人可通过电子触摸屏、互联网站、电话服务、手机短信同步告知系统等获取案件执行信息。

    此外,中院还建设信息集控中心,集多功能会议室、审判管理监控中心、执行信息监控中心、视频会议室、科技审判庭等功能“五位一体”,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司法公开服务工作效能。

    如今,利用信息化技术,枣庄法院已然架起了一座倾听民声、沟通民意、服务民生的网上桥梁。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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