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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红:五项机制创"六型"检察院 "六型"检察官
作者:柳红 发布时间:2015-03-04 14:32:40
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创建“六型”检察院,即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六型”检察官,即忠诚可靠型、学习思考型、干事创业型、专业职业型、文明规范型、亲民廉洁型,通过狠抓五项机制建设,带出了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 一 、目标管理机制。年初根据上级院工作计划和区委区政府实绩考核要求,检察长与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中层正副职干部分别交纳500元和300元风险抵押金,全院上下实行绩效考核。为了便于操作,院党组对各科室业务以双百分考核进行了量化和细化,科室则以百分制对干警进行绩效考核。在此基础上,各科室根据工作目标制订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进度表。院里成立了由主管副检察长、政治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小组,每季度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年底评比和奖惩的依据。百分考核制的实施,为干警做好工作提供了一把标尺,使干警产生了压力和动力,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和大局观念,养成了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为科室、为集体争先晋位做贡献的良好职业道德观念。 二、规范化建设机制。近年来,该院根据最高检、省院的要求,引入了ISO9OO1质量管理国际标准。在对过去已制定的8大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进行标准转换的基础上,全院制定了《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操作文件》等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17册,100余万字。含盖了全院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工作。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全面提升了全院法律监督能力、工作效率和队伍管理能力。 三、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廉洁从检制度。如《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检察干警作风建设“十项承诺”》、《检察干警廉洁从检十项纪律》以及《禁酒令》等规章制度30余项,汇集成册,人手一套,定期组织学习,严格组织实施。二是实行“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政建设承诺书”。三是确立“100-1=0”的观念。检察业务搞的再好,只要廉政建设出现问题,评先晋级实行“一票否决”。除对直接人员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由于抓得细,抓得实,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截至目前,该院已连续32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四、竞争激励机制。近年来,该院先后进行了中层干部缺位竞争和干警正副科级职级竞争。在竞争过程中,该院对中层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做到能上能下。对于德才兼备、事业心强、群众基础好的干警,放在重要岗位大胆使用。目前,共有17名干警走上中层正副职岗位,13名干警解决了正副科级职级待遇。 二是对一般干警实行“双向选择”。由中层干部确定本科室人员,对责任心不强,无人应聘的干警,实行待岗培训,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工作的,必须分流或调离。三是对主诉、主办检察官实行先考试后聘用上岗,责权统一,错案责任追究。 五、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实行自查自纠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院风院纪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督查,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同步跟踪监督。今年2月,该院组织业务科室办案人员,对近三年来的自侦案件,不捕、不诉、初查未立案的案件以及“收支两条线”情况逐件进行了自查,对瑕疵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二是实行案件抽查制度。质量管理办公室和监察科对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案件质量、干警有无吃拿卡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违纪现象。三是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加大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力度。将干警办案廉政、案件回访等情况建立档案。作为提拔晋级、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四是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制度。主要采取“一联系、两报告、三主动”的方法。“一联系”是指除每年向人大、政协报告一次工作外,每月至少与政法委和人大联系一次。“两报告”即凡重要工作都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区委和人大报告。“三主动”即主动听取上级检察机关、区委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上级检察机关、区委和人大领导参加院里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每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检查指导工作,听取该院工作情况汇报。五是实行检务公开制度。在电台、电视台和本院局域网上公布检察机关案件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审理期限、办案纪律等,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六是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每年召开2次监督员座谈会或发函通报工作情况,收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该院先后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室”、“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被省市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综合评价优胜单位”、“理论学习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有9个科室11次受到省市检察院表彰,27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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