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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警方披露“花之语”信用卡诈骗案细节
作者:韩宇 张国强 发布时间:2015-03-04 13:42:51
辽宁大连警方近日启动了在全国轰动一时的“花之语”信用卡诈骗案返赃工作,目前已核实被害人78名,将逐步返回赃款160余万元。 这起案件从警方受案,到检、法机关断案历经两年半时间,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恶意窃取银行卡主信息,通过非法制作附属卡,跨省、跨国实施盗刷卡主卡内资金。 饰品店内消费卡被盗刷 2012年9月以来,大连市多地陆续接到30余位群众报案称,借记卡、信用卡被无故盗刷,受害人都在同一家饰品店刷卡消费过。 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侦查员发现所有的受害者均在大连市中山区胜利广场一个叫“花之语”的饰品店内有过刷卡消费经历。在对“花之语”的调查中,侦查员了解到房东于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间,将店铺租给一个名叫“黄建志”的台湾人经营装饰品生意,而该店铺又租给了其他人经营。 经调查,租店经营者并没有作案嫌疑。“黄建志”在店铺租赁合同中所留的电话号码也早已停用。警方经查询“黄建志”的身份得知,这个台湾人是个冒牌货,根本查无此人。 此时,另一组侦查员正夜以继日的查找本案的被害人,通过询问,试图筛出新的破案线索。本案中第一批四十余名被害人所涉及的借记卡和信用卡,涉及到十余家银行。 在调取了所有涉案银行卡的记录后,侦查员发现犯罪嫌疑人盗刷涉案银行卡的地点无一处在辽宁本省,而是远在异国的泰国、马来西亚等地,即使盗刷地在国内的也都在广东、安徽等较远省份。大量初查工作的反馈信息,让警方颇感失望。 低价揽客鼓励刷卡消费 “黄建志”对侦查员来说不仅是个未知数,反而还蒙上了层层的谜团。据曾在“花之语”店铺内工作的李女士回忆,老板偶尔称会到南方等地上货,而店内商品并非是南方货,销售的饰品在市内大小店铺均有销售,且价格相对低廉。 李女士拿一个店内出售的头花为例,当地批发地的价格是300余元,而在店内仅售200余元。另外,李女士感到不解的是,老板十分鼓励刷卡消费。有时顾客要现金付账,老板反而强调刷卡消费能打折。李女士偶尔也算过店的经营状况,发觉抛去成本没有一个月是盈利的。 李女士向警方透漏了有关“黄建志”所有的点点滴滴,具体到什么时间离开、回到大连,在家中休息等生活细节。而侦查员调查发现,李女士透露的信息无一条是真的。 作为店员没必要说谎,侦查员的疑惑直到案件侦破才被揭开。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交代,其在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的一年间里,低价出售饰品为的是让更多的人到店里刷卡消费,随后获取卡主信息复制银行卡。而犯罪嫌疑人早已料到警察会在案发后调查该店及店员,便经常向李女士透露假消息。 国内外盗刷为逃避抓捕 2012年12月21日,警方在深圳市某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此前,侦查员们辗转南方多个省市,在异地警方的配合下,获取了广西省南宁市居民林某有作案嫌疑。经“花之语”店员李女士辨认,林某系原店主“黄建志”本人。 据犯罪嫌疑人林某交代,其在大连经营“花之语”饰品店期间,共计盗取900余份卡主信息,并通过针孔摄像头窃取密码,成功复制300余张附属卡,并先后在泰国、马来西亚、广西、安徽、浙江、江西、贵州等地成功实施盗刷,获取赃款高达170余万元人民币。林某还交代,在制作附属卡后,并不急于实施盗刷,为逃避抓捕,专门逃至远离卡主的城市实施盗刷行为。 截至案件进入到后期起诉阶段,专案组已冻结全部涉案账户,追回全部赃款160余万元,核实被害人78名。 为了尽早让被害人拿回被骗赃款,警方根据法院判决,于2015年1月9日,依法启动返赃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被害人,核实委托人合法身份,力争尽快完成返赃工作。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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