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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司法惠农服务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5-03-02 15:15:02


    本网讯(廖长春)  入春以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采取多项措施及时化解涉农纠纷,全力服务春耕生产,确保辖区群众诉讼春耕生产两不误,收到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今年开春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春耕生产的需要,努力开辟绿色诉讼通道,针对涉农案实行优先立案,就地审理,高效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群众,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法定救助条件的,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同时,该院加大对妨碍”三农”发展、破坏农村社会稳定、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针对往年农忙时节农民群众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品中发生的假冒伪劣产品纠纷及农村常出现的矛盾纠纷情况,该院还成立春耕生产宣讲团开展法律知识巡回宣传活动,以向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规定、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上门就地立案13件,审执结各类涉农案件26件,为农民挽回损失15.8万元,向群众发放便民诉讼材料、法律知识宣传小册230余份,为80余解答法律咨询,收到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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