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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卓:坚守职业良知 带好检察队伍
作者:陈世卓 发布时间:2015-02-13 10:51:50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培育和践行职业良知作为强基固本的重大战略任务,使职业良知内化为全体检察人员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作为检察院的检察长,要带头坚守职业良知,并把教育引导作为培育和弘扬职业良知的基本途径,切实将培育和弘扬职业良知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改进检察机关工作作风,凝聚检察正能量。 一、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 随着经济社会的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检察官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面对困难和考验,更需要我们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检察长,更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引导检察队伍选好服务载体,延伸服务职能,突出服务效果,更好地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增进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切实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使人民群众不仅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检察机关、检察干警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由此可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的检察队伍,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牢记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时,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理想信念不是空不可及的,而是具体、现实的,它体现在对本职工作的把握上,体现在精湛的业务技能上,更体现在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上。 二、牢固的法治精神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 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职业追求,在思想上信仰法治,在行动上坚守法治,才能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法治精神的累积需要过程,需要自我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首先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既然“天降大任于斯人也”,我们就要勇于迎接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作为检察长,要引导干警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并带头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成为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积极推动者和自觉践行者。 其次要增强能力,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法律监督能力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检察官要忠诚履职,公正执法,用公正、理性、平和、文明办案实现人生价值,用法律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办案过程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工作中,尤其要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积极搭建成长平台,通过“传、帮、带、教”,带领年轻干警参与重大案件办理,促进年轻干警迅速成长。 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天,作为新时期的检察官,我们更应该秉承法治精神,执法为民,让公平正义惠及百姓。 三、清廉的执法环境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支撑 要有恪守清廉的高度自觉,真正把不公不廉作为最大的耻辱,真正稳得住神、守得住身,始终保持检察人员的浩然正气。 深化反腐倡廉落实党风建设,是各级“一把手”责无旁贷的责任。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才能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身体力行。同时要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准确定位角色,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保持自觉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切实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坚持把责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上。 坚持从严治检,有案必查,有贪必清,真抓严究,不搞“下不为例、既往不咎”。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廉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始终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不护短、不留情、不手软,有一件查一件,打消作风不正、不守法纪的侥幸心理,给广大干警树立反面典型,时刻保持警醒。既要从大局入手,也要关注细节,从身边入手,关注节假日等各节点,防止“四风问题”在节假日死灰复燃。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拒绝节礼腐败到约束“舌尖上的浪费”,不留死角,抓好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追究。今年国庆期间,我们就在节前明确发布通知,明确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职责、公务用车集中停放,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水果等节礼和各种购物卡、消费券,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中坚持铁面肃纪不护短,牢记“严是爱,宽是害”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敲响警钟,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使讲规矩、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良好政治习惯。 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开启了我们党作风建设的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同时我们要始终坚守职业良知,不以小损为无伤而不防,不以小过为无错而不察,不以小节无大碍而不究,不以小节为无碍而不拘,塑造人民满意的检察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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