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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梦想
作者:刘霞 发布时间:2015-01-29 14:48:59
近日,带着十一岁的侄女回老家探亲。侄女明年小学毕业,一路上我关切询问她的学习成绩。回答完我的问题后,侄女突然转头问我,姑姑,你小时候梦想自己长大后能当什么呢?侄女在我心中,还是不太懂事的孩子,这个问题,我当成玩笑,没有慎重对待,也就敷衍说,想成为一名人民法官。 “哇,那你不是梦想成真了,真羡慕你。”侄女投来艳羡的目光。看着侄女一脸崇拜,我也随口问了一句,你呢? “我想成为一名医生。”侄女自豪的回答我。“姑姑,你知道为什么吗?”我还未来得及回答,侄女继续说道:“医生可以治好很多病,让别人不难受。” 我突然想起来,自己当初想当法官,是因为看到电视里的法官可以坚持公正为民,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同时,化身社会公平正义使者,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起点很“高大上”,可是从进入法院被分配到派出法庭的第一天起,我就了解到基层法官的工作生活离“高大上”有多么遥远。每天被离婚、赡养、打架等纠纷缠身,而这种家长里短的矛盾通常发生在亲人、朋友、邻居之间,为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基层法官一般不会敲下法槌,一锤定音,而是一次次的走访,苦口婆心的调解,希望能够让他们重归于好。 记得当书记员的时候,庭里一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曾经跟我说过,法官好比医生,医生治疗病人的生理疾病,我们治疗当事人的心理疾病,很多人容易走死胡同,在生活中碰到不如意,就钻牛角尖,大道理他们不是不懂,只是自己变成当事人后,做到远远不像说到那么容易,我们需要多了解,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当事人的难处,了解他们的想法,细细解释法律规定,慢慢开导他们向前看,最后即使案件不能调解成功,至少我们能让他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判决也会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一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或者判决后获得胜败皆服的效果,很容易就能让人产生满足感,让我们在法官这条路上勇往直前,但岂会所有案件都如此。前年上半年,我第一年办案之路一直平坦通畅,一路过来,所有案件均以调解结案,可下半年,庭长分给我一起涉案标的20多万的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矛盾十分尖锐,20万对于一个小城镇的家庭来说,可谓数额巨大,原告多次找我诉苦,家庭因为这笔钱几近崩溃,我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也多次详细解释有关此案的法律规定,可原告咬定诉讼请求,毫不松口,判决结果下来后,原告一直赖在我办公室,说着一些难听的话语,扬言与我同吃同睡,我心里非常委屈,认为自己完全是依法办案,对得起我的工作,也对得起双方当事人。 时间越长,接触案件越多,我渐渐了解,当事人形形色色,有些当事人或许无论我们怎样努力,也不能让他们放弃固执己见。事实上,真的有一些法官难免会因此而渐渐“惰怠”,把上门调解机械的定义为工作的一部分,解决案件的初衷也从当初的化解矛盾变成了工作所需,经常疲于多次向当事人解释同一条浅显易懂的法律规定,不愿去理解生活中遇见不幸的他们此刻是怎样的心情,为何会如此认死理,忘记了当初为何会选择法官这条路。 侄女简单的一句话重重敲醒了我,作为一名法律人,从接触法律开始,便产生敬畏和信仰,依法办案是我们不变的宗旨,引导群众走上知法、懂法、守法的道路也是我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做出最大的努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律文化,让法律的种子在更多地方生根、发芽、开花,当然,这离不开我们对每位当事人的态度,对每起案件的认真程度。人是社会的细胞,如果法官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想我们依法治国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作者单位: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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