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熠昊 李科) 多年来,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乌石法庭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为抓手,着力推进“调解优先”,将调解作为审判的重点,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积极作用,开创调解工作的新路子。
为了充分调动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人民陪审员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唱主角”,乌石法庭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建立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登记簿,详细记载人民陪审员的个人信息和参审案件情况,对积极参加陪审,完成任务出色的陪审员,大力进行表彰;二是注重庭前引导,切实增强陪审员职能,开庭前由法官把起诉状、答辩状复印件送给人民陪审员,让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争议焦点,如是婚姻家庭纠纷,组织女性陪审员参加庭前调解,让陪审员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使其能在审判过程中更好地发挥调解作用;三是在调解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进行“背对背”调解,将原、被告分别安排在两间办公室,由女性陪审员对女方做调解工作,更易于沟通,女方当事人更容易对女性陪审员吐露心声,有利于案件调解;四是在遵守回避制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选择职业道德优良、业务素质较高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审判案件,以确保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针对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乌石法庭注重邀请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截至2015年1月23日止,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件,其中调解结案3件,仅2015年1月23日一个早上,即调解和好两件离婚案件,做到了审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播洒一片真情,教育一方群众,充分发挥了女性人民陪审员在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