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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创新完善机制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
发布时间:2015-01-23 17:22:38
本网讯(李彬 陈洪凯) 去年以来,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创新完善接受监督举措,推动工作健康发展。2014年一年,该院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15件63人次,参与案件执行2件4人次,参与听证1次10人,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检查法院工作3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和交办案件2件,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转办和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案件19件。 一是创新形式、拓展平台。把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创新接受监督的形式,通过采用邀请观摩庭审活动、视察座谈、“法院开放日”活动、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虚心听取对审判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通过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发现、解决法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邀请6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对执行等工作实行监督。创办法院报,公开接受监督电话、邮箱,拓展工作交流通报平台。 二是完善制度、扎实工作。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根据工作需要,抽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成立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使代表委员联络有组织。先后制定完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及办理交办事项工作规则》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制度》,使代表委员联络有制度。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按照制度规定,定期通报法院重点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反馈代表关注案件办理情况,确保联络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及时办理、确保实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关注事项,按照四个及时的要求,确保实效。一是及时登记。建立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台账,把收文日期、交办机关、代表情况、主要内容、领导批复以及回复时间及时登记造册;二是及时交办。根据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的不同事项,由院主要领导批转到相关庭处室办理,并规定了办理时间和进度要求;三是及时回复。办理结束后,由院联络办公室统一拟稿,统一回复格式,以法院名义用正式公文及时向代表回复,同时抄送人大;四是及时督办。对在办理期限内未办结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络办公室向办理部门及时下达书面督办通知,要求说明未能按时办结的原因,并限期办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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