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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两级法院开展校园法制安全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23 13:10:36


    本网讯(唐雪云)  近年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生了几起校园恶性案件,给学校教学与管理带来的恶劣影响。为进一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高校园法制安全,1月22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罗城法院联合河池市教育局、妇联、团市委及罗城教育局、文明办等15个单位在罗城开展校园法制安全系列活动。

    当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生在罗城县某中学在校生吴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进行宣判,参加活动的各单位人员旁听了宣判过程。随后在罗城法院会议室召开了校园法制安全座谈会。会上,该案的主办法官首先介绍了吴某故意伤害案的审判情况,指出学校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河池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韦绍航随后对全市2010年以来校园犯罪的情况进行了总结,指出近年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近4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多起,涉案200多人,主要涉及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罪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刻不容缓。为此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了未成年人专项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继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堵塞安全漏洞,并与各相关单位多沟通、多协作,关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各参会单位的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指出应加强校园安全事件的预防工作,提高教师责任心,严肃校园管理;关爱后进生,进行相关心理疏导,加强心理健康咨询;注重家庭教育,将法制宣传延伸至家庭、家长;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实行常态化。大家畅所欲言,为校园法制安全献计献策,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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