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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航扬帆展风采 绽放青春铸公平
——小记扶绥县人民法院共青团支部工作
作者:李其陆 谢文彬    发布时间:2015-01-14 14:21:43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共青团支部在团县委和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切实加强青年干警思想引导为首要任务,紧密结合新时期青年干警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全面提升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院团支部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积极投身到司法审判各项工作中,绽放青春,凝聚力量。2011年至2014年该院共青团支部和青年干警先后荣获自治区、崇左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崇左市“青年文明号”、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依托院党建工作带动团建工作

   “我觉得,作为扶绥法院最年轻的一批法官,应该坚持梦想,追求公平,维护正义,在追逐法治梦想的道路上,不畏艰难,敢于担当,传递青春正能量!”这是青年法官小梁在扶绥法院青年干警沙龙上的一席话,她的话也说出了该院青年干警的心声。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所以扶绥法院党支部非常重视该院共青团支部工作,在该院每一次青年团员活动中,都有院党组领导参与。院团支部也立足本职,积极组织和鼓励青年干警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各项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青年干警继承和发扬“五四”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为审判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是该院工作的总体部署,院团支部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不断加强共青团工作建设,并结合青年干警的工作、生活实际,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加强团支部委员及团员队伍建设。该院团支部现有5名团委委员,共青团员28人,占适龄干警100%。院团支部始终把青年干警思想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团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团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团员管理制度、团内活动和团支部工作制度。院党组明确将团建工作纳入全院年度工作目标体系,全力保障团支部工作经费、团干部配备和落实团组织活动,使团组织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院团支部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我为天平献青春”等形式的演讲比赛及“青年法官沙龙”等活动,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三是加强团县委的领导。坚持向团县委请示汇报工作制度,争取团县委的指导与支持,同时响应团县委号召,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和“春蕾行动”等活动,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捐款赠物献爱心,并利用节假日、周末组织青年干警把孝心带进敬老院,为孤寡老人送温暖。

    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同学们,你们许多人已经达到负刑事责任年龄,即使只抢了别人一毛钱,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这是该院少年法庭的青年法官应邀给扶绥县龙华中学900多名初中新生上法制教育课的一幕, 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对法官讲述的案例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发出阵阵惊叹声。

    扶绥法院共青团支部充分发挥法院工作特点,积极打造 “法律课堂”这个亮点品牌,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院团支部每年都组织青年法官到社区学校及其他乡镇中、小学给学生们上法制课,并参加学生联谊等各项活动,受到各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并获得一致好评。在每一次课堂上, 授课的青年法官针对中学生中未成年犯罪易发及自我维权意识薄弱的现状,结合自己亲自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从未成年人日常不良行为易导致的违法行为讲起,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阐述了青少年应该如何预防犯罪。同时还向同学们讲解了青少年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如何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新奇而又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

    目前,在院团支部的组织协调下,该院与扶绥县多所中、小学已共建 “少年法律学校”,由该院刑庭、基层法庭等青年法官担任校外辅导员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纪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同时,邀请学生到法院来参加庭审观摩,并深入学校,协助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掌握更多的安全防范意识,从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

   “你好!今天来庭审旁听的人比较多,请你排队等候。”……“登记、检查完毕,你要去的第二审判庭在一楼往左。我们是青年文明号集体,这是我们的服务卡,上面印有具体的服务承诺和公开联系监督方式,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这是扶绥法院司法警察在审判庭进行安全检查时,与来访群众对话的一幕。文明礼貌的话语,标准干练的动作,得到群众的点头赞许。

    近年来,扶绥法院共青团支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积极投身到“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中去,涌现出一批思想作风好、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时代特点和自身特色的优秀青年。

    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是个优秀的青年集体,大队成员多数为青年干警,而且多次获得区高院、市中院的各项表彰。院团支部长期积极指导法警大队开展“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根据《广西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青年干警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整体素质。通过深化“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以服务审判为中心,狠抓队伍建设,强化警务“大练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队干警的精神文明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功夫不负有心人,该院司法警察大队获得共青团崇左市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是崇左市法院系统的首个“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法警大队获得崇左市“青年文明号”的基础上,院团支部开展了更多的创建工作,努力在创先争优过程中,以点带面,带动本院更多的青年集体共同进步。在院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法警大队努力向更高的目标进军,开始了创建广西青年文明号的准备工作,该院的渠黎人民法庭也获得共青团扶绥县委的推荐,申报新一批的崇左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团支部继续深化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该院青年干警的业务水平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

    起航扬帆展风采,绽放青春铸公平。优秀青年干警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主力军,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扶绥法院共青团支部将继续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为法院审判队伍建设贡献更多的青年力量,全力推进扶绥法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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