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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银行112万巨款离奇消失 警方追回97万
作者:马超 陆裕顺 吴广 发布时间:2015-01-14 09:38:21
短款,指结账时现金的数额少于账面的数额。简单的说,就是钱没了,还不知道是怎么没的。去年8月底,江苏省泰兴市就发生两起银行巨款被短款案件,总额高达百万,此案系江苏首例,在全国也极为罕见。 至今年1月份,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成功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短巨款97万元。 报案——巨额资金离奇“失踪” 去年的9月2日,某银行泰兴支行的负责人来到该市公安机关报案,称:据北京总行内部通报,后台数据显示,8月27日、28日,泰兴地区的两台POS机先后发生两笔大额消费,一笔42万多,一笔69万多,合计112万多。 该行先行垫付后,但信用卡发卡银行的记录却显示“交易已撤消”,出现短款,要求泰兴支行查明原因。银行工作人员连续工作了两天,一点头绪也没有,无奈之下只得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警方协助找回“失踪”的百万巨款,破解“短款”迷局。 接报后,泰兴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初查,将涉案的两个商家——泰兴市原马甸镇的某超市和该市某汽贸公司的负责人约到公安机关逐一询问。 经查,8月27日、28日,三名盐城人,经泰兴本地人王某介绍,先后来到超市和汽贸公司,与两商家分别签订了购买20多台电视机和3辆轿车的合同,并通过POS机全额支付了货款,但次日又取消了合同,两商家退还了货款,有合同为证。警方调取交易时的监控视频,还获取了刷卡人的信用卡和身份信息。 如果是刷卡套现,银行应该有记录,但让民警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是同在“银联”网络内的两家银行,为什么POS机持有银行有交易记录,而信用卡发卡银行却显示交易撤消了呢?会不会是网络数据出现了问题?也有可能是黑客入侵修改了数据,那怎么还有零有整的呢?刷卡人为什么要留下身份信息呢? 根据两商家负责人提供的情况,警方很快发现,三人中的两人入住常州市某宾馆,一人入往泰州市某宾馆,随决定请求两地警方协助对三人实施控制。 争议——立案还是不立案 法律规定,要求异地公安机关协办案件,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必须向协办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法律手续。 立案是出具法律手续的基础。但民警遇到了一个难题:案件到底涉嫌什么罪名,没有罪名就无法立案。麻烦在于,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起典型的金融类犯罪案件,可是翻遍了与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居然没有一项罪名或一条司法解释与本案的案情相符。 9月2日下午,专案组就“立案还是不立案”的问题进行了通案。办案民警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此类犯罪“与法无据”,可以不予立案;另一种意见认为,银行巨额资产去向不明,十有八九是刑事案件,必须立案。事后,办案民警坦言,案件报到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内部也曾为此产生过争议。 最后“通案”决定,暂不立案,兵分三路对此案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一路民警连夜开展工作,对两商家的负责人继续询问,查清当天签订合同和刷卡支付货款的全部细节;一路民警在银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对两商家POS机27、28、29三天的使用情况、资金进出情况进行彻查,重点是大额资金进出和流向;另一路民警重新查看监控视频,力争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扑空——三名犯罪嫌疑人跑了 检查POS机使用情况的一路民警很快就有了重大发现,从资金进出情况看,超市的负责人在取消42万交易后,只转出39万多元,而汽贸公司取消69万元交易后,只转帐了57万多元,也就是说,有15万元没有转出,留在了两商家的帐面上,两商家负责人涉嫌协助刷卡套现犯罪。 据两商家的负责人交代,27、28两天,泰兴人王某介绍来了三名盐城人,起初就说得很明了——刷卡套现。所谓签订的合同,留下的身份信息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的假象,15万是刷卡套现的“手续费”,王某从中得到了10万元中介费。同时,他们指认出了监控视频中的王某。 9月4日凌晨2点,专案组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并火速赶赴泰州、常州实施抓捕。结果,让民警郁闷了——宾馆工作人员反映,几个小时前,嫌疑人办理了退房手续,去向不明。按时间倒推,嫌疑人办理退房手续时,民警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三名犯罪嫌疑人跑了,刚刚看到“曙光”的专案组民警失去了一次绝佳的破案机会,重回“暗夜”。 转机——王某投案牵出“上线” 9月4日凌晨的抓捕行动扑空后,当天,专案组民警决定实施“缓兵计”,暂不对涉案商家的负责人实施强制措施,内紧外松,加紧调查介绍人王某的行踪,采取“以人找人”的办法,顺藤摸瓜;根据涉案人员留下的信用卡和身份证信息,采取“以资金找人”的办法,赶赴盐城,查清资金流向。 王某,男,有诈骗前科,闻听风声,知道自己如果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将面临重刑,迫于压力9月7日到专案组投案,并交出了10万元“中介费”。 同时,王某交代,泰州市姜堰区的徐某是他的“上线”,三名盐城人就是徐某介绍的,之前他根本不认识这三名盐城人,为减轻罪责,王某表示,愿意协助警方,查找徐某的下落。 赶赴盐城调查资金流向民警则遇到了困难,资金已经转入了数十个帐号,短时间内根本无法一一查证。 9月10日中午12时许,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专案组民警在泰兴七圩汽渡口将犯罪嫌疑人徐某、吴某(女)抓获。就地审查了一个多小时,徐、吴二人交代了一个重要线索——下午3点,与盐城人约好在丹阳市文化广场碰头,准备在丹阳再次作案。 抓捕——“一对三个半” 泰兴市公安局古溪派出所所长赵炜组织并参与了此次行动,谈及抓捕,他说的最多的是两个字是:真悬。 时间悬。赵炜介绍说,当时他们一共有五名民警参与了行动,就地审查得知下午3点碰头的重要信息后,只留给民警一个半小时,摆渡过江得30分钟,上岸后距离丹阳130多公里,还得进入市区,一路上只能用“狂飙”来形容,到达广场,隐蔽好王某、徐某,仅仅过了10分钟,犯罪嫌疑人就出现了。 抓捕悬。据赵炜回忆,当时来不及打印法律文书,上了车就向市局主要领导请示,请求后援警力到丹阳会合;抓捕方案是临时决定的,一套方案是引诱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宾馆,在宾馆内实施抓捕,这样做的风险在于不可能一网打尽;另一套方案是现场抓捕,风险在于不知道犯罪嫌疑人到底有几个,长什么样,只能由王、徐二人在远处辨认,辨认时至少得留下两名民警,参与抓捕的只有三名民警,抓捕时容易引起群众围观,犯罪嫌疑人如果乘乱逃跑,就会前功尽弃。 结果往往出人意料。 下午3点左右,两辆盐城牌照的轿车一前一后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其中一辆轿车就停在了民警的轿车旁边。从车上下来一名妇女,径直走进了附近的一家商场。意外的情况容不得民警思考和等待。 随即,两名民警一人一车,控制住车上人员,另一名民警驾车接应,将7名犯罪嫌疑人迅速带到辖区派出所,就地审查,等待后援。 “不知道对方是否带有凶器,一对三个半,4副手铐,加上王、徐,一共带回9个人,现在想想都有些后怕!”赵炜说。 破解——并非高科技 至10月中旬,专案组民警先后在江苏扬州、河北秦皇岛等地又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多达15名,彻底打掉了这个犯罪团伙。 经查,该团伙的作案手段并非高科技,他们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利用移动POS机反复刷卡提高信用卡透支额度,有专人负责适时取消交易操作,还有专人负责对非法所得进行转帐,化整为零。采取这种手法作案的成功率并不高,成功与否的关键是“运气”,该团伙在江苏盐城、连云港、苏州、泰州和安徽合肥、上海等地先后作案8起,仅成功2起,但手段十分隐蔽。 此案破获后,民警共依法扣押该团伙作案用轿车2辆,移动POS机1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各2台,手机20多只,手机卡数十张,银行卡100多张,追回赃款97万多元。 今年1月上旬,第一批7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泰兴警方表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尽最大努力追赃,最大限度地为银行挽回损失。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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