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判决生效后拒不腾房 强制执行彰显法律权威
发布时间:2014-12-24 09:20:39


图为法院法官强制执行现场。

    本网讯(常乐)  12月22日,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组织10余名执行工作人员对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的执行案件进行了强制腾房,获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扬,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

    王德庆、李慧丽老两口年逾六旬,膝下无子。2008年7月,两位老人与张强夫妇经人介绍签订了《立子嗣单》,约定由张强、杨晓莉扶养王德庆、李慧丽,待两位老人“百年”后,张强、杨晓莉可继承两人的家产。双方另行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书,并经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然而,双方在共同生活的日子里,不断发生纠纷,经常吵架,矛盾日渐突出。于是王德庆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张强、杨晓莉的遗赠抚养协议,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的遗赠抚养协议,并要求张强夫妇腾出住在王德庆、李慧丽家中的四间平房。

    判决生效后,张强、杨晓莉仍拒绝腾房。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耐心向张强夫妇释法明理,要求二人尽快腾房,但张强夫妇坚决不予配合,于是法院发出公告责令张强夫妇于一周内腾房,逾期该院强制执行。张贴公告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张强夫妇做思想工作,但二人对抗情绪较大,坚持不腾房。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严肃性,法院决定立即强制执行。12月22日,该院全体执行工作人员在局长杨剑的带领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地村干部现场见证,依法进行强制腾房。早上九点,法院干警冒着严寒,经过三个小时将屋内物品清理完毕,并将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列出了物品清单。工作人员还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房屋腾空后,围观的群众交口称赞法院的这次执法行为体现了公平正义,保障了社会的秩序。(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