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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采取多途径保障困难群众诉权
发布时间:2014-12-24 09:20:44


    本网讯(刘俊)  今年以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尽力做到让每一个有诉求的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

    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救助服务窗口,主动公布司法救助相关条件及申请程序,及时受理、办理经济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请求;严格落实救助机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符合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缓、减、免诉讼费;加大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案件、“三留守”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及“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案件的救助力度,对特别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免交诉讼费。另外,为拓宽司法救助渠道,该院积极与司法局、民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协作机制,多途径救助困难群众。

    据统计,2014年,该院共为11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5万余元,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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