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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问路寻人之机设圈套骗钱财 三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2-22 15:56:43
本网讯(程君 陈香曲) 利用人们的好心,借问路、打听人的名义,趁机骗取钱财,让人防不胜防,但多行不义必自毙,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1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丘志福有期徒刑五年,丘世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丘志才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丘”之貉纷纷锒铛入狱。 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28日,丘志福伙同丘友蕃、黄全贤(二人另案处理)密谋骗取他人,由丘志福、丘友蕃开车窜至贵港市港北区一制药厂附近时以问路为由向廖某搭讪,黄全贤冒充税务人员在一旁接应骗取廖某信任,将廖某骗上车后,三人以做药品生意的名义骗取廖某人民币60000元,丘志福分得赃款14300元。 同年6月17日7时许,丘志福伙同丘世普、丘志才开车窜至桂平市城区,先在桂平市烟草局附近让丘世普下车等候,丘志福、丘志才两人驾车来到一商务酒店对面以问路为由搭讪受害人隆某,将其骗上车后搭载至桂平市烟草局附近,佯装向在此等候的丘世普询问找烟草局的人,丘世普假装认识丘志福、丘志才要找的人,但说该人不在单位,可带丘志福、丘志才等人去他家找他。随后三人及隆某一起上车假装去找人,在车上三人以做手机生意赚钱为名骗取隆某加入三人所谓的“生意”,骗取隆某人民币6000元,得手后丘志福、丘世普、丘志才借故让隆某下车遂逃离现场。隆某下车后发觉不对劲随即报警,当三人开车到贵港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所骗赃款已被全部缴获并返还给隆某。落网后,丘志福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丘友蕃、黄全贤共同诈骗廖某人民币60000元的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丘志福伙同他人诈骗作案二次,诈骗金额人民币66000元;丘世普、丘志才伙同他人诈骗作案一次,诈骗金额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丘志福、丘世普、丘志才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丘志福、丘世普、丘志才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他们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丘志福被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公安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丘有蕃、黄全贤共同诈骗被害人廖保国人民币60000元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丘世普、丘志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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