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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残幼儿躲赔偿 法院联合公安促执行
作者:许新芳 曾其云 邓敏 发布时间:2014-12-17 15:39:10
“总算帮我们把执行款追回来了,法官辛苦了!孩子被撞后,我们花了不少医疗费,家里现在欠下大量债务,而谢某却一直躲着,迟迟不付赔偿款,要不是有法官帮忙,不说孩子往后的治疗费没有着落,我们一家都不知道怎么生活下去了。这笔钱对我们真的太重要了,谢谢你们!”12月16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申请执行人徐某某的父亲徐某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道谢。 2011年12月,谢某驾驶货车由桂平市垌心往金田方向行驶过程中,不慎撞上同向步行正要横穿公路的6岁男孩徐某某,造成徐某某腿部截肢、二级伤残的交通事故。因赔偿问题,徐某某的父亲徐某将谢某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谢某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84469元给徐某某。然而判决生效后,谢某并没有履行赔偿义务,徐某遂向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谢某不仅“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且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均未能查询到其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向申请人徐某解释了执行的具体情况,并在其同意下暂时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尽管案件因客观情况暂时终结,但执行法官依然高度关注此案。2013年,了解到徐某一家因已8岁的徐某某的后续治疗而陷入经济困境,执行法官当即积极奔走,经过层层审批,为徐某一家申请到了2万元的救助金。尽管金额不大,徐某一家对法官的热心帮助依旧感激不已。 2014年10月,桂平法院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律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主办徐某与谢某一案的执行法官当即提出该案,列入专项行动,作为执行重点。同年12月,针对谢某谢某外出躲避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桂平法院向桂平市公安局发函,请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谢某。 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很快找到了谢某并当即做其思想工作:“你知不知道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你撞了人家孩子是事实,怎么能什么都不做,一躲了之?无论从法理或道义上,你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法官,我错了,这段时间我也想通了很多事,徐某一家确实也不容易,你放心,我不会再躲了。”最终,谢某表示认错并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协商赔偿款的履行事宜。 2014年12月15日,自申请执行后,申请人徐某首次与被执行人谢某面对面协商。 “谢某,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性、权威性,拒不执行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这一点你清楚了吗?”执行法官首先打破沉默,对谢某说道。 “是,我已经知道了。” “那你知不知道,徐某某被撞的时候只是一个6岁的孩子,现在他的右腿被截肢,致二级伤残。徐某一家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好,现在更是在艰难度日的同时饱受精神的摧残……” “法官,我都知道了,你别说了,我知道错了。只是我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我自己没有固定收入,家里却有三个老人、三个孩子要养活,58万对我来说真是无异于天文数字,一时想不开,我就跑了。徐某、法官,你们放心,只要能减少些赔偿款,我一定想尽办法借钱还清。”面对徐某与法官,谢某语带愧疚说道。 “唉,我不知道谢某也有那么多难处,这样吧,谢某,你看能借到多少钱?” “大概12万,多的实在是借不来了……”带着一丝小心翼翼,谢某小声的答道。 “嗯,那好吧,只要你能一次付清这12万,并负担执行费,我同意放弃其余赔偿款的支付请求。”听到谢某的回答,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与思考,下定决心后的徐某带着一丝无奈说道。 在法官的主持下,当日下午,经过一番相互了解与协商,徐某与谢某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在协议上签了字。 12月6日,谢某依约将12万元赔偿款汇入法院专项账户。执行法官当即通知徐某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执行款,因此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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