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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门入户送温暖 执行救助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4-12-17 09:40:03
图为平武县司法救助被救助人张国兵的家。 本网讯(陈斯瀚) 近日,四川省平武县政法委副书记宋大勇、平武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涛等三人前往平武县南坝镇新坪村,调查了解司法救助被救助人张国兵的家庭情况。 实行司法救助,目的是要救助那些因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而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暂时不能实现,且生活又非常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但在实践中,存在着当救助无救助、不当救助而救助的问题,违背了执行救助的基本意义。所以平武法院本着谨慎的态度,审慎处理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将有限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确有需要的人手中。 2009年,张国兵驾驶摩托车与被执行人唐兴荣驾驶的运输型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张国兵左腿腿部骨折并多处外伤,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案件经平武县法院审理后,调解由被执行人唐兴荣赔偿原告张国兵各项费用共计41000元。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唐兴荣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于是张国兵向平武县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唐兴荣为逃避执行,举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救助人张国兵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育有两子,大儿子正在读高三,二儿子智力发育迟缓,张国兵左腿残疾后失去了劳动能力,给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生活来源全无保障。为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2013年平武县法院积极向平武县政法委申请了执行救助金,考虑到张国兵行动不便,案件承办执行人员便将执行救助金送到张国兵家中,以保障其一家的基本生活。 今年,该院为切实解决张国兵一家的实际困难,经过县政法委和平武县法院认真审查原案和多方调查,决定再次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连年来,平武县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政策,不断加大对贫弱者的司法救助力度不仅解决了一大批执行不能而申请人又确实困难的案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也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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