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袁小虎) 作为一个母亲,本应以身作则,但上饶一未婚妈妈在带孩子的情况下还以贩养吸,最终导致被判刑的结果。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份的一天,吸毒人员陈某电话联系被告人王艺要买10个麻果,然后陈某打车到信州区胜利路接被告人王艺,二人到丰溪大桥,被告人王艺下车去丰溪小区买麻果,陈某在车上等。之后被告人王艺上车将10个麻果交给吸毒人员陈某,陈某付给被告人王艺600元钱。2013年10月份的一天,陈某电话联系被告人王艺要求购买10个麻果。陈某在信州区胜利路维科动漫城找到被告人王艺,被告人王艺说最近缺货,在陈某的要求下被告人王艺将自己身上的3个麻果给了陈某,陈某为其游戏卡上分。2013年11月11日,陈某电话联系被告人王艺要求买20个麻果。被告人王艺带陈某一起到信州区三清大酒店,陈某在酒店楼下,被告人王艺到酒店里出来后交给陈某20个麻果后,陈某付给被告人王艺1200元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艺多次贩卖少量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王艺有立功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艺自愿认罪,还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