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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提高执行实效
发布时间:2014-12-16 15:39:32
本网讯(唐胜) 为有效化解执行难,抑制执行乱,回应群众关切的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突出问题,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实际执行率。截至12月,该院共受理各类申请、委托执行案件155件,执结案件129件,执结率为83.2%,执结标的为人民币300多万元,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50.66%。 在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该院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严厉惩戒和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通过堵塞案件管理漏洞,清理长期积案,将2007年以来990多件执行案件数据补录、核录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补录案件模块”,为深入推进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创新执行方式,发挥失信人员惩戒机制,提高执行自动履行率。该院采用流动传媒车向社会公布12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乘坐飞机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加以限制,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提高了案件自动履行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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