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德安法院多措施促进非诉行政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4-12-02 15:22:56


    本网讯(易善友 王青蓝)  今年以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采取“三到位”加“一宣传”等多项措施,不断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是“审查到位”: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审查事实情况,严格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从事实和程序各方面保证案件执行的可行性、有效性。

    二是“立案到位”:立案到位,严格把关。法院严格把握立案条件,既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又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监督作用。法院严格审查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材料,立案后深切审查情况是否属实、送达是否有效、被执行人是否确未履行等细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受理,抓紧执行。

    三是“执行到位”:加大执行力度,用活执行措施,确保工作效果。经思想疏导工作不能有效执行的案件,教惩结合,着力解决。注重对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状况明查暗访、调查取证,不遗漏任何可供执行的案件信息;在条件成熟时则联合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选择恰当的执行时机进行执行;保证执行工作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促进案件的有效执行,以确保执行效果。

    四是“着力宣传”:注重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履行。针对多数基层群众不懂法,对行政执法行为不理解,存在抵触、对抗心理的情形,通过大走访,制作宣传板的方式,大力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能知法,善用法,增强其文明守法意识。同时,换位思考,从被执行人角度出发,耐心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通过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减少对立情绪,促使相对人自动履行,达到和谐执行促进稳定的目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