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钟兰芳) 11月18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又一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同以往的是,此次不仅在福安电视台和市中心莲池广场LED电子屏幕、福安法院官网上曝光,更采用官方微信平台、微博等多种渠道“立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
此次34名涉及金额5922.1万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经发布,在各微信朋友圈里被疯狂转发,引起当地网友强烈反响。据福安法院负责人介绍,通过纸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体式曝光,便于广泛、高效传播,以期能够通过这种方式震慑潜在“失信者”,同时也督促现有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承担起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尽快自觉履行,从“失信”走向“诚信”,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据悉,案件立案后,福安法院就会发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的执行通知书。通知书发出7天之后,拒绝还款的就会被录入“黑名单”。福安法院对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实行“快上慢下”原则,只有满足“与申请人和解”、“全案执行完毕”、“执行终结”这三种情况的其中之一,名字才会被撤下。而上了“黑名单”的人员,就会受到一系列措施:账户资金被冻结、被限制高消费、坐不了飞机、出不了境、贷不了款、姓名被公之于众……随着对付“老赖”的一系列措施出台,“老赖”的生存空间被挤压,这使得曾经“一毛不拔”的“老赖”们如今不仅“颜面尽失”而且“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