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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努力化解民生案件积极践行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14-11-11 16:03:38
本网讯(杨宗海) 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为民、务实、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院涉民生案件旧存9件,结案9件,结案标的49万元,新收涉民生案件19件,结案19件,结案标的额57.56万元,结案率10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到人。该院成立党组书记、院长朱建荣任组长的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亲自管,协调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制定活动方案,照定案、定人、定时间的原则,实现片区包干,确保案件有人管、有进度、有落实;规范办案流程,分管领导、执行局长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适时进行预警提示,确保规范高效有序。 二是坚持“两个结合”组织工作。一方面与当前的主题活动相结合。即把“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提高司法为民效果;另一方面把“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与执行涉诉信访相结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全面梳理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账,彻底摸清案件底数;通过专题分析会议,对活动目标任务、清理重点、活动安排、工作要求等进行部署;集中整合人力、物力、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 三是强化执行手段,形成震慑力量。积极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有效利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确保案件执结到位;向有关单位通报2批次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区率先通过电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利用广播、电子屏幕、报纸公布等方式,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执行的3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播出公告,敦促其履行执行义务,形成执行的高压态势;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律师、执行监督员见证执行,凝聚社会合力;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决不姑息纵容,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声势,彰显司法权威。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多方式促进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加强法制宣传、科普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如喻某等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通过被执行人亲友的协助,该案均已全部和解执结,并集中发放了执行标的款,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执行局干警利用假期被执行人回家过年过节的机会,请乡镇、村委等基层组织协助执行,督促被执行人自觉执行生效裁判。 五是整合资源、强化执行救助。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通过申请财政拨款、社会组织捐助等途径多方筹措执行救助资金。今年3月,院领导主动带头,与执行干警一起深入到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家中,走访了解案件情况,传递司法温暖,最终多方努力对涉及的18名申请执行人实施了救助金额近9万元的司法救助。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执行费,对时间长、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尽量争取以和解方式当场执结案件,有效避免和而不解、案结事不了。 六是开展检查评比。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执行局、各法庭及执行人员开展办案竞赛活动,对参与单位及执行人员将根据办案的数量、质量和执行效果进行评比评先,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将在该院对评选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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