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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小青年“暴富”持有大量假币被举报领刑
发布时间:2014-11-06 11:45:28


    本网讯(黄卓鑫 周小杨)  本是无业窘迫的小青年,一夜之间突然变得出手阔绰,还身怀巨款入住宾馆,可惜却是自欺欺人的假象,最后因非法持有2.62万假币而受到法律的惩罚。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案,依法认定被告人黄艺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3年10月21日中午,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被告人黄艺涉嫌出售假币,在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中段“富苑宾馆”将被告人黄艺抓获。随后在其入住的“丽都宾馆”查获其持有的假人民币26200元。经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鉴定,上述查获的人民币为机制假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持有假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艺犯持有假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黄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考虑被告人黄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被告人黄艺宣告缓刑。综上,港北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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