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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的“铿锵玫瑰”
——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全宏伟 作者:刘姣丽 罗海波 发布时间:2014-08-29 14:10:49
全宏伟,现任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三级警督。1991年毕业分配到法院工作,1996年以来一直从事执行工作。她近二十年如一日,一心扑在执行上,年年超额完成岗位责任指标,近八年执行绩效连续排名第一,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执行能手、先进工作者,被誉为零陵法院的执行“铿锵玫瑰”。 为民办案——不辞辛劳 翻开全宏伟的工作日记,有一页这样记载着:清晨6点,集合队伍去珠山抓人;上午10点,为申请执行人王某办理领款手续;11点,约见当事人李某……为了早日实现当事人的申请权益,全宏伟将自己的工作8小时甚至24小时,安排得井然有序。她经常一趟一趟地往当事人家里跑,对每一起案件,都会在第一时间开展“五查”,每年往返银行、房产、国土、车管、工商、证券等单位不下于1000次。接到财产线索后,无论路途多远,过程多难,她都会第一时间前往核实,即使很多时候跑了腿却“打了水”也毫无怨言。她常说自己多跑动一次,案件就多一份希望,案件不论大小,背后同样汇聚着群众的期盼,“努力不让法律打白条,是一名执行人员的应尽职责”。 执行攻坚——刚柔并茂 工作中,面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转移财产的现实困境。是退缩,还是勇往直前?全宏伟毅然选择了后者。她总结了自己的三个执行心得:一是准备到位,二是方法到位,三是举措到位。近年来,她办结的案件,85%以上适用和解执行、自动履行、强制执行,终本案件占比很少。多年来,在她“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刚柔并茂方针下,很多棘手案件得以顺利化解。如在办理丁某与王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时,全宏伟敏锐地察觉双方有和好的可能。在执行中,尽管可以通过划拨王某的一笔银行存款简单结案,但她“化简为繁”,先后五次邀请村干部一起到双方家中做工作,最后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双方也握手言和。对于部分在败诉后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的“老赖”,全宏伟坚决不手软,该冻结的冻结,该拘留的拘留,毫不犹豫地使用强制措施。2013年,全宏伟在办理一件借款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向某夫妇多次以跳楼、自杀来抗拒执行,全宏伟顶住压力,在实体和程序处理到位后,果断将案件以房屋折价补偿方式执行到位。 勤政务实——兢兢业业 对于接手的每一个案件,全宏伟都会仔细阅卷,通盘分析,将涉及的法律法规找齐反复研究,认准方法举措。每一起复杂案件,她都会在做好至少两套预案后,再着手执行,不打无准备之仗。为了抓捕“老赖”,她经常早出晚归地蹲点守候,为了不超审限,她常年保持5加2、白加黑工作状态。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十余年来,她记不清多少次是踩着天亮出门,摸着夜黑归家,很多节假日时分,趁着外出人员回乡,她仍奋战在工作前线。 同时,全宏伟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在任务分配上,她从不叫苦叫累,也从不计较个人待遇得失。在面对诱惑考验时,她始终秉持“公生明、廉生威”,不受经济利益所动,不为人情左右,不吃请、不收礼。 作为全院唯一的执行女干警,全宏伟以常人难以做到的方式出色完成了执行工作。近十年,她净执结案件400余件,执行到位款4000余万元。在执行工作中,创下“四个无”,即无一信访投诉、无一对态度投诉、无一对效率投诉、无一对执法不公不廉投诉。凭着对执行岗位的热情和执着,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恪守着对法律的诺言,以出彩的工作表现诠释了党员干部的应有品格,成为全市执行人员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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