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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育文明之树 厚德载物铸公正之剑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实 作者:韦金学 伍春艳 发布时间:2014-08-19 10:57:57
近年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积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公正高效司法两大目标,以水的特质孕育文明之树,不断提高队伍文明素质;以大地的情怀承载社会责任,不断丰富和完善文明创建的内涵,法院各项工作硕果累累。 树高叶茂因根深 金城江区法院在文明创建中首先抓好三个基础建设,为法院各项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加强院班子和中层班子建设,“做好奔跑火车头”。该院党组始终把民主集中制放在首位,带头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带头搞好廉洁自律,带头搞好本职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班子建设,通过民主测评、中层班子交流和竞聘上岗,把能力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同志选拔到院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岗位,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搭建好系列平台,让“大戏”有上演之地。该院以打造学习型法院的治院理念,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法院审判实际相结合,建立了廉政文化室、荣誉室、电子阅览室、文化宣传长廊、文体活动馆、道德讲堂活动中心和法院网站等文化阵地,同时对办公场所和宿舍区进行美化绿化,让司法文明的文化底蕴感染和熏陶法官,让法官更好地诠释司法为民内涵。 三是完善各项制度,订立工作方案,让工作有章可循。近年来,该院制定和完善了涉及人事管理、审判质效、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廉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规范,科学化、精细化、实效化的工作制度为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有效的约束和良好的激励作用。 承载责任显厚德 该院始终竭尽所能,把辖区稳定和谐发展视为己任,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该院克服人少案多矛盾,促进稳定和谐发展。2010年至2013年,全院不足50名办案法官共受理各类案件6726件,办结6423件,结案率达95.50%;执行案件执结标的达11068.35万元。该院法官深入田头地角办案,三年来巡回审理纠纷案1061件,巡回办案调解率达97.55%,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4.98万元;以感恩教育系列活动为载体,成立志愿服务队,开展扶贫帮困和学雷锋活动,踊跃为灾区、联系村、学校、留守儿童等捐款捐物价值十多万元;派出法官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上课,推进辖区法治化进程;开展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社区、企业等活动,关爱妇女儿童;同时积极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党员先行、红卡进企入村联户等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筹钱出力,下基层修缮水渠、道路,植树造林等。 为了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该院立案庭制定了文明接待、法官文明用语、立案告知等十六项窗口优质服务制度,要求立案法官切实按照制度履职履责。此外,该院立案信访大厅实行工作日全天候立案和信访接待,率先在河池市法院系统设立午休值班岗,还推出周末、节假日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举措,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窗口,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水常滋润树参天 该院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凝聚人心,激发活力,促进队伍建设。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于细微处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大力开展文明餐桌、文明网络传播等文明引导行动,营造知荣辱、讲正气、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价值观和荣辱观教育及各类创先争优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无执行积案法院”和“公正廉洁模范法院”。坚持举办文艺晚会、运动会,开展书画、摄影、征文、演讲等比赛,开办道德讲堂、廉政讲坛等,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艰辛奋斗换来累累硕果。金城江区法院2012年被授予河池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近三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全区优秀法院、全区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先进单位等40多项集体荣誉称号。同时,该院还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区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区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等30多名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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